邮政总局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正月设立。宣统三年(1911)五月由邮传部接收。经管全国邮政事务。置局长、总办、会办等官员。下设文牍、通译、稽核三股。各地视情况又分设邮政总局、副总局、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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