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

地名。北周属龙门县,在今山西河津市东北。为与北齐分界处。据《周书·韦孝宽传》,建德四年(575),孝宽向武帝陈平齐三策。其第二策云:“若国家更为后图,未即大举,宜与陈人分其兵势。 三以北,万春以南,广事屯田,预为贮积。”即此。唐武德五年(622)分龙门县置万春县,贞观十七年(643)又并入龙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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