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国

1832—1898

英国人。曾任英国驻上海领事馆翻译。清咸丰五年(1855)任上海江海关税务司。精通汉语,曾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充任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的翻译,参与起草和签订《中英天津条约》。十一年,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将殖民地化的海关制度由上海推广到广州、汕头、宁波、福州、镇江、天津和九江等口岸。同治元年(1862),代清政府在英国购买军火和七只兵船、一只趸船,组成舰队。并以中国“唯一的海军大臣”自居,擅聘英人阿思本担任舰队司令。清政府拒绝李、阿私签的协议和英国人控制中国海军的计划,舰队被遣散,他亦被免去总税务司职务。三年回国。著有《我们在华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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