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

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因1921年首先在河南渑池仰韶村发现而得名。其年代约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分布在陕西、河南、山西、河北和甘肃东部、内蒙古南部、湖北西北部一带。因遗物中最有特点的器物是彩陶器,故过去又称作“彩陶文化”。彩陶的陶土经过淘洗,质地细腻,表面磨光,常用黑或红色画上各种纹饰和图案,有的还涂一层白或红的陶衣。纹饰除有部分鱼、鸟、蛙和人面形以及少量植物的象生类花纹外,多数是粗细条纹、方格纹、圆点和三角涡纹等几何图形。在有的彩陶钵口沿上,还发现有各种刻划符号,有学者认为是原始文字或与文字有关。常见陶器多为手制,晚期出现个别轮制的,器种有炊煮用的釜、鼎、甑、灶,汲水用的尖底瓶、细颈壶,饮食用的碗、钵、杯、豆,盛储用的盆、瓮、罐等。生产工具主要是磨制石器和骨器,常见有铲、斧、刀、镞、锥、渔具、纺轮等。装饰品有骨珠、骨簪、陶环、石环、兽牙、穿孔蚌片等。仰韶文化的人们已过着以农业为主,畜牧、渔猎和采集为辅的定居生活。每个村落约有几十座房子,有方形或圆形的、地穴式和平地起建的等不同形式。主要农作物是粟。家畜主要有猪和狗。墓葬早期多为集体合葬和二次葬,常见的有成年男、女、小孩合葬,成年男性合葬,成年女性合葬,成年女性与小孩合葬等情况。男女无一定比例,每葬人数不等,一般在五至六人,多的几十人。晚期只见单人葬。葬式多为仰身直肢,俯身少见,个别屈肢。小孩除与大人合葬外,多装入陶瓮,埋在住处或附近。随葬品,早期一般是少量生活用陶器、装饰品、生产工具和武器。男性多箭镞,女性多装饰品和蚌刀。晚期各墓随葬品的质量和数量都表现出较大的差别。仰韶文化分布范围广,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别,文化内涵也不尽相同,故可分为不同类型。如分布在陕西关中、河南西部、山西南部的仰韶文化,可分为半坡、庙底沟和西王村三个类型;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的仰韶文化,可分为后冈和大司空两个类型。仰韶文化的早、中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晚期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郑州西山还发现了仰韶晚期的城址。

仰韶文化鱼纹彩陶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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