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言

    十三卷。明王廷相(1474-1544)撰。王廷相字子衡,号浚川,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少时以诗、文出名。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及第。选为翰林庶吉士,后授兵科给事中。他为人正直,不阿权贵,仕途中两次受到宦官迫害被贬。历任监察御史、四川提学佥事、山东提学副使、湖广按察使、山东右布政使、副都御史、南京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等职。他在吸取王充、刘禹锡、柳宗元、张载等人思想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学术见解,驳正宋儒的牵合附会之说,成为宋、元、明时期反理学最有成就的思想家。著作较多,主要有《沟断集》、《吴中集》、《雅述》、《横渠理气辨》、《台史集》等。此书成于嘉靖六年(1527)。共分十三篇,即《道体篇》、《乾运篇》、《作圣篇》、《问成性篇》、《见闻篇》、《潜心篇》、《御民篇》、《小宗篇》、《保傅篇》、《五行篇》、《君子篇》、《文王篇》、《鲁两生篇》。他在书中批评“理在气先”的唯心主义本体论,提出“元气为道之本”的观点。认为天地的本原为“元气”,元气为天地万物的宗统,有元气则有生,有生则有道显,故气为道之体,道为气之具。并提出“气无灭息”的观点,认为气有聚散,但无灭息。气化为雨水,而雨水受火复蒸为气。这是对物质不灭规律的初步科学认识。书中指出世儒的“理能生气”,就是老子的“道生天地”之说。他提出“知行兼举”论,认为学之术有二,一为致知,二为履事,两者兼举为上。他强调识与思的作用,认为广识未必皆当,而思之自得者真;泛讲未必吻合,而习之纯熟者妙。故君子之学,博于外而尤贵精于内;诸理而尤贵达于事。他在书中反对神秘主义的五行灾异说。认为金、木、水、火、土是五种物质元素,自元气变化而来。大胆提倡“人定能胜天”的观点。王廷相的《慎言》独树一帜,卓然自立于理学的潮流之外,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有很大影响。此书收入明嘉靖中刻本《王浚川所著书》,另有1959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王廷相哲学选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