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篡

【未集上】【竹字部】

【集韻】【韻會】【正韻】𠀤初患切。逆而奪取曰篡。【爾雅·釋詁】篡,取也。【註】篡者,奪取也。【前漢·衞靑傳】靑給事建章,未知名。大長公主執囚靑,欲殺之,其友公孫敖與壯士往篡之。【註】師古曰:逆取曰篡。 又弋取也。【字彙補】《揚子》鴻飛冥冥,弋人何篡焉。別本作篡,非。篡原字从艹,不从。


 扫描版:「篡」《康熙字典》页码:89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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