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奏

【丑集下】【大字部】

〔古文〕𡙹𡲯𡴨𢽥【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則𠋫切,諏去聲。進也,薦也。【書·舜典】敷奏以言。【詩·小雅】以奏膚公。 又樂一更端曰奏,故九成謂之九奏。【周禮·春官】九奏乃終,謂之九成。【詩·小雅】樂具入奏。【禮·樂記】節奏合以成文。【註】節謂曲節,奏謂動作。【漢書】作族。【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 又𥳑類。【晉法】召王公以一尺奏,王公以下用一尺版。 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前漢·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 又與腠通。【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註】奏,謂牲體皮膚之理也。 又與輳湊通。【前漢·成帝紀】帝帥羣臣,橫大河,奏汾隂。 又叶則古切,音珇。【詩·大雅】予曰有奔奏。叶下侮。 本作𡴝。【說文】从𠦎,从𠬞从屮。屮,上進之義。今通作奏。


 扫描版:「奏」《康熙字典》页码: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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