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𤈩

【巳集中】【火字部】

【集韻】側下切,鮓上聲。【博雅】曝也。 又一曰束炭。 

又【集韻】【類篇】𠀤仕下切,柞上聲。亦束炭也。◎按五音集韻二音俱同㷢。集韻類篇㷢㷢分載,㷢別有平去四音,𤈩止此上聲二音,然其義實相同,當爲一字,而六音各互見也。分爲二字者,非。《正字通》云:同〈火𢀩〉,俗省。考說文古㷢不作〈火𢀩〉。《正字通》亦非。 又字彙於𤈩註卽云楚宜切,音差。而㷢註內僅云同𤈩,不知楚宜切爲㷢字正音,當見于㷢註內。㷢爲本字,𤈩爲省文,不得轉以㷢爲同𤈩也。㷢字从𢀩,作𢀩下火。


 扫描版:「𤈩」《康熙字典》页码:672.002

【上一字】烼    【下一字】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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