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院

【戌集中】【阜字部】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𠀤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又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又【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又【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又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又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又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又【廣韻】【集韻】𠀤胡官切,音桓。

又【集韻】委遠切,音婉。義𠀤同。


 扫描版:「院」《康熙字典》页码:13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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