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焯

【巳集中】【火字部】

【唐韻】之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略切,𠀤音酌。【說文】明也。引書焯見三有俊心。◎按今書立政作灼。【揚雄·羽獵賦】焯爍其波。 

又【廣韻】火氣也。 

又【集韻】爇也。通作灼。【增韻】或作炤。 

又【集韻】都毒切,音篤。明也。 

又【集韻】【類篇】𠀤竹角切,音琢。小熱也。 又尺約切,音淖。魯有孟公焯。或省作卓。通作綽。


 扫描版:「焯」《康熙字典》页码:67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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