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集中】【手字部】
【唐韻】【韻會】【正韻】楚交切【集韻】初交切,𠀤與鈔同。叉取也。【杜甫詩】飯抄雲子白。【韓愈詩】匙抄爛飯穩送之。
又【廣韻】略取也。【魏志·太祖紀註】抄略諸郡。
又【增韻】謄寫也。【通俗文】遮取謂之抄,寫錄之目亦謂之抄。 又姓。明永樂中有舉人抄思。
又【集韻】楚絞切,音炒。抄掠也。
又【唐韻】初教切【集韻】【韻會】楚教切,𠀤鈔去聲。亦略取也。
又【集韻】桑何切,音娑。摩挱之挱亦省作抄。 【集韻】或作摷。本作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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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康熙字典》页码: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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