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唱

【丑集上】【口字部】

〔古文〕𪛋【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尺亮切,音厰。【說文】導也。【玉篇】禮記曰:一唱而三歎。○按《樂記》今本作倡。 

又【廣韻】發歌也。【廣韻】亦作誯。【集韻】亦作昌。


 扫描版:「唱」《康熙字典》页码:193.021

【上一字】𠴫    【下一字】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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