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託

【酉集上】【言字部】

【唐韻】【正韻】他各切【集韻】【韻會】闥各切,𠀤音拓。【說文】寄也。【揚子·方言】凡寄爲託。【玉篇】憑依也。【增韻】委也,信任也。【穀梁傳·定元年】夫請者,非可詒託而往也。【范註】詒託,猶假寄。【禮·檀弓】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鄭註】寄也。【前漢·賈山傳】聚廬而託處。【唐書·李勣傳】勣旣忠力,帝謂可託大事。【說苑·善說篇】上士可以託色,中士可以託辭,下士可以託財。 

又【正字通】寓言也。【後漢·姜肱傳】託以他辭,終不言盜。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託州。 又南詔官名。【唐書·南蠻傳】乞託主馬,祿託主牛,巨託主倉廩。 

又【韻會】或作侂。【說文】《論語》可以侂六尺之孤。今文作託。宋韓侂胄名取此。 又或作寓。【禮·郊特牲】諸侯不臣寓公。【註】寓,寄也。或爲託。 

又【集韻】陟嫁切,音吒。誇也。


 扫描版:「託」《康熙字典》页码:1149.001

【上一字】訖    【下一字】記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