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同

【丑集上】【口字部】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𠀤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又【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又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又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又【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又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又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又【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又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又【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又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又【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又叶徒黃切,音唐。【𨻰琳·答客難】六合咸熙,九州來同。倒載干戈,放馬華陽。①字作北下𤰞。

考證:〔司馬法曰,成爲終,終十爲同。〕 謹照周禮註原文終十改十終。


 扫描版:「同」《康熙字典》页码:17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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