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听

【丑集上】【口字部】

【唐韻】宜引切【集韻】擬引切,𠀤音齗。【說文】笑貌。【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亾是公听然而笑。【楊愼曰】听,古哂字。 

又【廣韻】口大貌。【集韻】大口謂之听。 

又【廣韻】牛謹切【集韻】語近切,𠀤音𪙤。亦笑貌。 

又【集韻】口謹切,音赾。又魚斤切,音㹞。又逆乙切,音聉。義𠀤同。 又魚其切,音疑。听嗞,口開貌。 又魚衣切,音沂。與𠲻同。𠲻嗞,媿貌。 

又【正字通】俗借爲聽字省文。

(聽)〔古文〕𦕢【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他定切,音侹。【說文】聆也。【釋名】聽,靜也。靜,然後所聞審也。【書·太甲】聽德惟聰。【儀禮·士昏禮】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 

又【廣韻】待也。 又受也。【左傳·成十一年】鄭伯如晉聽成。【註】聽,猶受也。 又從也。【易·艮卦】不拯其隨未退聽也。【疏】聽,從也。【左傳·昭二十六年】姑慈婦聽。 又斷也。【禮·王制】司寇正𠛬明辟,以聽獄訟。【周禮·天官·大宰】凡邦之小治,則冢宰聽之。【前漢·𠛬法志】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又任也。【前漢·景帝紀】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又𠋫也。【戰國策】請爲王聽東方之處。【註】聽,偵𠋫之。 

又【唐韻】他丁切【集韻】【韻會】湯丁切【正韻】他經切,𠀤音㕔。【集韻】聆也,聽受也。中庭曰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俗作㕔。毛氏曰:漢晉皆作聽,六朝以來始加厂。 

又【韻補】叶儻陽切,音堂。【蘇轍·讀道藏詩】昔者惠子死,莊子笑自傷。微言不復知,言之使誰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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