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事

【子集上】【亅字部】

〔古文〕叓𠭏【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𠀤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又【廣韻】【類篇】𠀤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又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又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考證:〔【書·大禹謨】三事正德,利用後生。〕 謹按後字誤刊。三事與下文六字亦不連。謹照原文改爲六府三事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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