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掬

【卯集中】【手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居六切,音菊。與匊同。兩手曰掬。【禮·曲禮】受珠玉者以掬。【疏】謂手中也。【左傳·宣十二年】舟中之指可掬也。 

又【詩詁】兩手曰臼,屈掌曰匊。

又【小爾雅】掬,一升也。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則數合也。 

又【揚子·方言】離也。齊𨻰曰斯。燕之外郊,朝鮮洌水之閒曰掬。 【說文】在手曰匊。俗作掬。【廣韻】與𢱬同。【韻會】本作揈。【正字通】本作臼。


 扫描版:「掬」《康熙字典》页码:4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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