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箋

【未集上】【竹字部】

【廣韻】【正韻】則前切【集韻】【韻會】將先切,𠀤音湔。【說文】表識書也。【篇海】古者紀其事,以竹編次爲之。【廣雅】箋,云也。又書也。 鄭康成衍毛氏詩,傳之未盡者曰箋。【呂忱·字林】鄭以毛學審備,遵暢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記識其事,故特稱爲箋。【博物志】聖人制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鄭康成註《毛詩》曰箋。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鄭是此郡人,謙敬不敢言註,但表識其不明者耳。 【玉篇】通作牋。


 扫描版:「箋」《康熙字典》页码:887.004

【上一字】箊    【下一字】䈅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