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鞭

【戌集中】【革字部】

〔古文〕𠓠【唐韻】【集韻】【韻會】𠀤𤰞連切,音編。【說文】本作𩌻。驅也。【玉篇】笞也。馬箠也。【書·舜典】鞭作官𠛬。【傳】以鞭爲治官之𠛬。【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

考證:〔【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吏執鞭度守門。〕 謹照原文省吏字。


 扫描版:「鞭」《康熙字典》页码:1390.009

【上一字】𩋯    【下一字】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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