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異 hé tóng yì合同异是战国时期惠施学派强调事物之间的同一性的观点。与“
离坚白”相对。《庄子·秋水》:“合同异,离坚白。”《庄子 天下》所列惠施“
历物十事”之第五事:“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揭示事物同异关系的相对性,有其合理因素,但夸大这种相对性,从而否认“同”和“异”概念的确定性,把“同”和“异”合二为一,引申出事物之间不存在差别,“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的相对主义结论。“
合同异”的著名论题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等。
参见:
合同异
扫描版:「合同異」在《汉语大词典》第3553页 第3卷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