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代初期制定的在 辽 、 宋 降区考选人才的一种临时制度。 《金史·选举志一》:“﹝ 天会 ﹞五年,以 河北 、 河东 初降,职员多闕,以 辽 、 宋 之制不同,詔南北各因其素所习之业取士,号为‘南北选’……﹝ 天德 ﹞三年,併南北选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