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设计基础之一。指将既有的形态,包括具象形态和抽象形态的点、线、面、体,在平面内按照一定的秩序和法则进行分解、组合,构成理想形态的组合形式。其手法有渐变、基本形之特异、单位的群化、发射图案、视觉肌理、对称、平面性幻觉空间、矛盾空间、错觉、密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