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改造 láo dòng gǎi zào劳动改造简称劳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等社会主义国家所使用的罪犯管理的手段,20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引进。经常出现在监狱里的一种标语和口号,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中国国内外常将劳改与劳教混淆,中国官方也笼统地合称为“二劳”,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美国司法机关也有让犯人从事强制工作,但是并不叫劳动改造。)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发布,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标志着中国法律体制的发展和完善。2013年12月28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
参见:
劳动改造
扫描版:「勞動改造」在《汉语大词典》第2554页 第2卷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