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函件

电子函件   

简称e-mail,又称“电子邮件”、“电子信箱”。用计算机通信方式传递信件、文稿的“邮政”业务。是计算机通信网提供的一种数据通信方式。通信双方须在电子函件中心拥有各自的“信箱”号码。发信者只要用自己的通信终端,经过通信线路,向电子函件中心的计算机申请服务获准后即可将信件或文稿及收发双方的信箱号码等有关内容,按规定的格式以电码形式发往其中心计算机,由计算机将这些信息存放在收方信箱编号的存储区中。收方用户使用自己的通信终端,经通信线路向中心计算机的数据库检索属于自己“信箱”内的邮件,计算机即自动地将该“信箱”内的有关文件,经过通信线路在收方用户的通信终端上打印或复制出来。


扫描版:「电子函件」在《现代汉语词典》第2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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