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 即“太中大夫”。②金、元、明文散官名。金、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明为第十六阶。金从四品上; 元从三品,宣授; 明从三品,加授。
官名,即太中大夫,“大”通“太”。秦始置,汉、魏沿置,掌议论。《三国志·魏书·明帝纪》:“二月癸卯,以大中大夫韩暨为司徒。”参看“太中大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