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川县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高都县置, 为泽州治。治所在今山西晋城市东北三十里高都镇。《元和志》卷15:“因县东丹水为名。”大业初为长平郡治。唐武德元年(618)为建州治,移治于源泽水北,六年(623)为盖州治,九年(626)废。天祐二年(905)改晋城县复置,为泽州治。治所即今晋城市。五代唐复改晋城县。


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以高都县改置,治今山西省晋城市东北高都镇。因县东有丹水,故名。属泽州。唐武德九年(626年)废入晋城县。天祐二年(905年)又改晋城县为丹川县,治今山西省晋城市。五代唐复改为晋城县。历为泽州、长平郡、建州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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