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镇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东北部。面积196平方千米。人口4.8万。镇人民政府驻同和圩,人口 1600。取共同和平意得名。1950年为平南县十三区。1958年设同和公社。1962年改区,1968年复公社,1984年改乡,1992年置镇。产稻、木薯及松、杉、竹、茶油、柑橙等。有松香、爆竹、酿酒、农具等厂。为山货集散地。公路通平南、马练、妙客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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