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

在云南省西南部。属思茅市。面积 1391 平方千米。人口8.3万。辖2镇、6乡(含1拉祜族乡)。县人民政府驻勐梭镇。元代属银沙罗甸宣慰司。明代属孟琏长官司。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属孟连宣抚司。光绪十三年(1887年)属镇边直隶厅。十八年设西盟土把总。因拉祜族首领三佛祖二世李通明以歃血盟誓统治各部,清廷封他为西盟土目。西盟,拉祜语意即“金子”。一说拉祜、佤、傣、傈僳各族在镇边厅治所之西歃血盟誓,因名西盟;另说“西”取自族名拉祜西,“”即歃血盟誓。1913年属镇边县。1915年属澜沧县。1929—1936年置西盟县佐。1956年析置西盟山区(县级),治西盟,属思茅专区。1965年3月5日成立西盟佤族自治县(1963年9月14日批准)。1970年属思茅地区。当地别称勐佧。傣语“勐”为地方,“佧”为金子,意即“金子地方”。佤语“勐”借用傣语指地方,“佧”为我们,意即“我们佤族的好地方”。地处横断山地南段,滇西南山原南部,当邦马山南延余脉。北部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西南部属北热带湿润气候。耕地大部分为旱地,且多轮歇地。农产以旱稻、玉米为主,并产水稻、小麦、茶叶。特产水酒、槟榔、笋干。工业有农机、粮油加工、陶器、砖瓦、大理石、木材等。有锡矿、电站。澜西公路横贯县境中部。古迹有勐坎石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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