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元年(1909)改五常厅置,属吉林省。治所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及尚志市的部分地区。1913年降为五常县。
清宣统元年(1909年)升五常直隶厅置,治今黑龙江省五常市。1913年降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