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县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改澎湖厅置,属台湾省。治所即今台湾澎湖群岛之澎湖 (马公镇)。


简称澎。在台湾省本岛西、台湾海峡东南部,由澎湖岛、渔翁岛、白沙岛、望安岛、七美屿等64个大小岛、屿、礁组成。面积126.86平方千米。人口9.2万。辖1市、5乡。县治马公市。隋大业六年(610年)虎贲郎将陈稜率军至“流求”过此。自南宋至明,均属福建晋江县。元、明两代曾设巡检司。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荷兰殖民者入侵,旋被逐出。天启二年(1622年)荷兰人再次入侵,筑城据守;四年再度被逐。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在澎湖设安抚司。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统一台湾,翌年澎湖设巡检司。雍正五年(1727年)置澎湖厅,设通判,辖13澳,属台湾府。光绪十一年(1885年)一度被法国占领,中、法缔约后退出;二十一年被日本占领,设澎湖岛厅;二十四年改称澎湖厅。1945年光复设澎湖县。县境诸岛多为玄武岩所构成,地面低平。属北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农产以甘薯、花生、高粱和瓜菜为主。海域因受寒暖流交汇影响,水产资源丰富,多底栖鱼类、珊瑚和贝类等。全县有港、澳50余处。工业有发电、船舶修造、机械修理和食品加工等小型工厂。澎湖本岛马公市为海陆空运输中心。马公市有堤桥连接中屯、白沙和渔翁岛。名胜古迹有妈祖宫、西台古堡、通梁古榕、跨海大桥、七美人冢等。


【检索澎湖县】 古籍全文检索:澎湖县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