阌乡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陕州。治所在今河南灵宝市西北双桥河入黄河口处东岸文底。大业三年 (607) 属河南郡。唐属虢州。北宋太平兴国三年 (978) 属陕州。明初移治故湖城县城 (今灵宝市西北阳平河东岸)。清属陕州直隶州。民国初属河南河洛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54年并入灵宝县。


古旧县名。北周明帝二年(558年)置,治今河南省灵宝市西故县西南。为阌乡郡治。“本湖县乡名”(《元和郡县志》)。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十六年移湖城县于今灵宝市故县西文底,改名阌乡县。属陕州。大业初属河南郡。唐属虢州。北宋、金、元属陕州。明洪武初移治今灵宝市西故县。仍属陕州。清因袭不改。1954年并入灵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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