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野 (壄) 县

“壄” 又作 “埜”或 “野”。秦置,属九江郡。治所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水南岸。《淮南子·人间训》: “秦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守南野之界。” 即此。西汉属豫章郡。东汉始改“壄” 为 “野”,作南野县。三国吴属庐陵郡。西晋属南康郡。隋初废入南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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