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州

明弘治十七年 (1504) 升河池县置,属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河池市西河池镇北。辖境相当今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贵州荔波县地。嘉靖四年 (1525) 迁凤仪山南 (今市西河池镇)。1912年改为河池县。


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升河池县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西河池街北。嘉靖四年(1525年)移治今市西河池街。1912年复改河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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