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

①亦作昌辽县。东汉改交黎县置,为辽东属国治。治所即今辽宁义县。《汉书·地理志》 辽西郡交黎县应劭注: “今昌黎。” 三国魏改属昌黎郡。北齐废。

②唐贞观八年 (634) 置,为崇州羁縻州治。初置在营州境,契丹陷营州,徙治于潞县之古潞城 (今河北三河市西南)。后废。

③金大定二十九年 (1189) 改广宁县置,属平州。治所即今河北昌黎县。元至元七年 (1270)废,十二年 (1275) 复置,属滦州,寻属永平路。明属永平府。民国初属直隶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


(1)古县名。东汉改交黎县置,治今辽宁省义县。属辽东属国都尉。三国魏属昌黎郡。北齐废。(2)今县名。在河北省东北部,东临渤海。属秦皇岛市。面积 1212 平方千米。人口54.7万。辖10镇、6乡。县人民政府驻昌黎镇。隋、唐为卢龙县地。唐营州柳城县曾侨置于此。辽太祖为安居定州俘户置广宁县于此,并为营州治。金皇统二年(1142年)废营州,广宁县改属平州;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改广宁县为昌黎县,取东汉昌黎县(今辽宁义县)旧名。寓“黎民百姓昌盛兴旺”之意而名。蒙古至元七年(1270年)省入抚宁县,十二年复置,属滦州,后改属永平路。明、清属永平府。1913年属直隶省渤海道,后改属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8年属晋察冀边区。1949年划归河北省唐山专区,为专员公署驻地(1958年迁驻唐山)。1960年改属唐山市,1961年复属唐山专区(1968年改地区)。1983年划归秦皇岛市。地处燕山山地丘陵区南缘,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沿海沙丘连绵,多洼地。有滦河、饮马河流经境内。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小麦、稻、玉米、甘薯、高粱、花生。为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盛产葡萄、苹果、桃、梨及鱼、虾等,素称“花果之乡”、“鱼米之乡”。特产“昌黎猪”。工业有酿酒、建材、化工、纺织、服装、食品等。为民间艺术“地秧歌”、“跑驴”发源地。京哈铁路经此,有205国道和抚乐、昌卢等公路。古迹有源影寺塔、五峰山韩文公祠等。有黄金海岸、碣石山游览区和国际滑沙游乐运动中心。


【检索昌黎县】 古籍全文检索:昌黎县
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