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二年 (1910) 改呢玛厅置,属吉林省。治所在呢玛河口 (今黑龙江省虎林县东北虎头镇)。以七虎林河得名。1913年改为虎林县。
清宣统二年(1910年)由呢玛厅改名,治今黑龙江省虎林市。1913年降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