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邑县

秦置,属泗水郡。治所在今安徽宿州市北二十里老符离集。《汉书·曹参传》:高帝十二年(前195),“与高祖会击黥布军,大破之。南至蕲,还定竹邑、相、萧、留”。即此。


古县名。秦置,治今安徽省宿州市北老符离集。属泗水郡。西汉改为竹县。东汉复原名。属沛国。西晋后废。北齐复置竹邑县,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入符离县。《汉书·曹参传》:高祖十二年(前195年)黥布反,曹参与高帝破布军,“南至蕲,还定竹邑”,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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