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

1913年由平潭厅改置,属福建东路道。1914年属闽海道。治所即今福建平潭县治潭城镇。1928年直属福建省。


在福建省东部海域,东临台湾海峡。属福州市。由近千个岛礁组成,面积371平方千米。人口38.6万。辖7镇、8乡。县人民政府驻潭城镇。清嘉庆四年(1799年)析福清县东南海坛等岛屿置平潭厅,属福州府。因主岛(海坛岛,又称平潭岛)有一平坦巨石得名。民国《平潭县志》:“而考平潭所由得名之故,又因中有一石,平如坛,俗呼巨石为磹,后遂作潭。”1913年改为县,属东路道。1914年属闽海道,1928年直属省。1949年属第四专区,1950年属闽侯专区。1956年属晋江专区,1959年复属闽侯专区。1971年属莆田地区。1983年属福州市。地域以海积平原为主。三十六脚湖为省内最大天然淡水湖。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甘薯、花生。经济以渔业为主,盛产黄鱼、带鱼、鳓鱼、石斑鱼、梭子蟹、鳀鱼、鲨鱼、马鲛鱼、紫菜、淡菜、海带、蛤、贻贝。中山渔场为省内主要渔场,观鱼澳为著名渔港。工业有水产加工、造船、制盐等。公路由海坛海峡轮渡与福清市小山东交接。竹屿、苏澳为主要货运港口。名胜有半洋石帆、仙人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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