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投江

晋.虞预《会稽典录》卷下“曹娥”:“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能抚节按歌婆娑乐神。汉安二年五月五日于县江迎伍君神,溯涛而上,为水所掩,不得其尸。娥年十四,号慕思盱,乃投瓜于江,存其父尸曰:‘父在此,瓜当沉。’旬又七日,瓜偶沉。遂自投于江而死,三日后与父尸俱出。县长度尚悲怜其义,为之改葬。命其弟子邯郸子礼为之作碑。”《后汉书.列女传.曹娥传》所载略同。

封建统治阶级十分重视并提倡封建孝道,“曹娥投江”旧时被视为“孝女”的典范。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二四:“宛如孝女寻尸出,不若三闾为主愆。”前句即用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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