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瓮

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前录》卷六:“国初,赵普中令为相。于厅事坐屏后置二大瓮,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中,满即焚于通衢。”

宋代赵普任宰相时,在厅堂屏风后面放了两只大瓮,凡有利害关系的文书,阅后都投入瓮里,满了就拿到大街上当众焚毁。后因用为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的典故。

宋.刘克庄《念奴娇.丙寅生日》词之五:“达汝空函,投伊大瓮里,谁曾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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