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韦昭有《辩释名》一卷

  
  束皙有《发蒙记》一卷
  郭璞有《尔雅注》五卷,《尔雅赞》二卷,《音》一卷,《方言注》十三篇,《三仓注》三卷

  
  李轨有《小尔雅解》》一卷
  陆机有《吴章》一卷

  

  樊恭有《广仓》一卷
  王延有《文字音》七卷
  李彤有《字指》二卷,《单行字》四卷,《字偶》五卷
  葛洪有《要周字苑》一卷
  周研有《声韵》四十一卷
  王义有《小学章》二卷,《文字要记》三卷
  杨方有《小学》九卷
  顾恺之有《启蒙记》三卷
  吕忱有《字林》七卷
  殷仲堪有《常用字训》一卷
  吕静有《韵集》六卷

  

  

  

  

  何承天有《纂文》三卷
  谢康乐有《要字苑》一卷
  颜延之有《诂幼》一卷,《纂字》六卷
  荀楷有《广诂幼》一卷
  段宏有《韵集》八卷
  吴恭有《字林音义》五卷

  

  

  

  

  
  侯洪泊有《字类叙评》一卷
  戴规有《辨字》一卷
  邹诞生有《要用字对误》四卷
  邹里有《要用杂字》三卷
  李少通有《杂字要》三卷,《今字辨疑》三卷

  
  刘霁有《释俗语》八卷
  刘杳有《要雅》五卷
  阮孝绪有《文字集略》六卷
  刘歊有《古今文字序》一卷
  庾曼倩有《文字体例》
  范岫有《字学音训》

  

  周兴嗣有《千字文》一卷
  萧子范有《千字文》一卷
  蔡薳有《千字文注》
  萧子云有《千字文注》一卷
  顾野王有《尔雅音》,《玉篇》三十一卷

  
  夏侯咏有《四声韵略》十三卷

  周彦伦有《四声切韵》
  沈约有《俗说四声》一卷

  沈旋沈约子,有《集注尔雅》十卷
  潘徽有《万字文韵纂》三十卷
  王斌有《四声论》
  施干有《尔雅音》
  谢峤有《尔雅音》
  张谅有《四声韵林》

  

  
  崔浩有《解急就章》二卷
  江灌有《尔雅音》八卷,《尔雅图赞》一卷
  陆暐有《悟蒙章》

  

  

  

  

  

  江式有《古今文字》四十卷

  

  李铉有《字辨》

  

  
  宋世良有《字略》

  
  诸葛颖有《桂苑珠丛》一百卷
  李概有《修续音韵决疑》十四卷,《音谱》四卷
  杨休之有《韵略》一卷

  

  

  

  

  

  

  

  

  

  

  

  

  

  
  刘善经有《四声指归》一卷
  陆法言有《切韵》五卷

  
  赵文深有《刊定六体书》
  卢辩有《称谓》五卷
  王劭有《俗语杂字》一卷
  曹寿有《急就章解》一卷
  刘芳有《急就篇续注音义证》三卷

  

  颜之推有《训俗文字略》一卷,《急就章注》一卷
  颜师古颜之推子,有《匡谬正俗》八卷,《急就章注》一卷,《官样》一卷

  
  陆德明有《尔雅释文》一卷刘歆
  张竦
  扬雄
  尹咸
  房凤
  王龚
  桓谭
  郑兴
  陈钦
  贾徽
  杜子春
  崔篆以上并刘歆传业
  杜林张竦弟子
  刘棻刘歆子,扬雄弟子
  侯芭扬雄弟子
  郑众郑兴子
  陈元陈钦子
  贾逵贾徽子
  卫宏杜林弟子
  徐巡杜林弟子
  崔骃崔篆孙
  郑安世郑众子
  许慎贾逵弟子,有《五经异义》十卷
  尹珍贾逵弟子
  崔瑗崔骃子,贾逵弟子
  许冲许慎子
  周举
  张衡
  刘珍
  刘陶
  刘騊駼
  班彪
  班固班彪子
  王充班彪弟子
  周举
  王符
  仲长统
  蔡邕
  杨彪
  韩说
  陈寔按寔为樊英弟子,以英非大师不列,后以为例
  荀爽陈寔弟子
  贾彪陈寔弟子
  马融按融为挚恂弟子
  卢植
  延笃
  马日磾
  范冉
  杨克按克亦为吕叔公、朱叔明、白仲职弟子
  郑玄有《六艺论》《驳五经异义》〇以上并马融弟子〇按玄亦为张恭祖弟子
  刘德然
  高诱
  公孙瓒以上并卢植弟子
  郗虑
  国渊
  崔琰
  公孙方
  孙皓
  程秉
  赵商
  马昭
  张逸
  王基
  任嘏
  冷刚
  田琼
  泛阁
  炅模
  焦乔
  王权
  鲍遗
  陈铿
  崇精
  刘熙
  宋均以上并郑玄弟子
  郑小同郑玄孙
  许慈刘熙弟子
  薛综刘熙弟子
  孙炎以上并郑玄再传
  许勋许慈子
  刘宣孙炎弟子〇以上并郑玄三传
  服虔
  宋忠
  司马徽
  潘浚宋忠弟子
  向朗司马徽弟子
  尹默宋忠、司马徽弟子
  李仁宋忠、司马徽弟子
  尹宗尹默子
  李譔李仁子
  隗禧有《诸经解》
  王朗
  王肃王朗子,有《圣证论》十二卷
  董遇
  周生烈
  姜维
  谯周有《五经然否论》

  
  韦昭
  傅咸有《七经诗》
  何晏有《五经大义》五卷
  束皙有《五经通论》
  徐苗有《五经同异评》一卷
  杨方有《五经钩沈》十卷
  徐邈有《五经音》十卷
  李轨有《诸经音》
  孔衍
  戴逵有《五经大义》一卷
  周杨有《五经咨疑》八卷

  

  

  

  

  

  

  

  

  

  

  何承天按以下为南朝派
  徐广
  刘瓛
  范缜
  司马筠
  严植之
  何胤以上并刘瓛弟子
  司马寿司马筠子
  孔佥何胤弟子
  孔元素孔佥兄子
  鲍泉有《六经通数》十卷
  陆澄
  王俭
  朱异
  孔子祛
  刘之遴
  庾黔娄
  明僧绍
  明山宾明僧绍子
  明宝明山宾子
  卞华
  伏曼容
  伏挺伏曼容子
  崔灵恩
  卢广
  沈驎士
  太史叔明沈驎士弟子
  沈峻沈驎士弟子
  沈文阿沈峻子,有《经典大义》十二卷
  沈宏
  沈熊
  刘岩
  张及
  孔子云以上并沈峻弟子
  王元规沈文阿弟子,有《续经典大义》十四卷
  范述曾
  吕道惠
  顾野王
  陶弘景
  贺玚有《五经秘表要》十卷
  贺革贺玚子
  贺季贺玚子
  贺琛贺玚兄子
  皇侃贺玚弟子
  郑灼皇侃弟子
  潘徽郑灼弟子
  周弘正
  贺德基
  张讥
  贺德仁并周弘正弟子
  孙畅之有《五经杂义》六卷
  王焕有《五经决录》五篇
  邯郸绰有《五经析疑》二十八卷
  元延明有《五经宗略》二十三卷〇按以下为北朝派
  崔浩
  房景先有《五经疑问》十卷
  李同轨
  封轨
  封伟伯封轨子
  李郁
  李彪
  王神贵有《五经辨疑》十卷
  常爽有《六经略注》
  刘兰按兰为王保安弟子
  张吾贵刘兰弟子。吾贵亦为牛天佑、郦诠弟子
  王聪
  程玄
  徐遵明张吾贵、王聪弟子
  孙惠蔚按惠蔚亦为董道季弟子
  张普惠
  刘献之并程玄弟子
  卢景裕
  李铉按铉亦为房虬、鲜于灵馥弟子
  李业兴
  乐逊
  崔瑾
  吕思礼
  张文敬
  祖儁
  马敬德
  田元凤
  张奉礼
  纪显敬
  张雕武
  吕黄龙
  鲍长宣
  鲍季详
  夏怀敬
  王元则
  张买奴
  权会
  冯伟
  张思伯
  邢峙
  刘昼
  熊安生以上并徐遵明弟子
  李周仁徐遵明、刘献之弟子
  高望崇
  董征刘献之弟子
  郭茂卢景裕弟子
  郎茂权会、张奉礼弟子
  马元熙马敬德子
  解法选权会弟子
  刁柔李铉弟子
  董令度李周仁弟子
  程归则李周仁弟子
  刘轨思张思伯、程归则弟子
  孙灵晖孙惠蔚曾孙,熊安生弟子
  李崇祖李业兴子
  郭仲坚
  丁恃德
  马光并熊安生弟子
  刘焯有《五经述议》
  刘炫有《五经正名》〇并刘轨思、熊安生弟子
  沉重
  樊文深有《七经义纲》二十九卷,《七经论》三卷,《质疑》一卷
  张凤有《五经异同评》十卷
  苏绰有《七经论》
  刘芳
  辛彦之有《五经异义》
  萧该
  牛弘
  何妥有《五经大义》五卷
  王頍有《五经大义》
  颜师古
  孔颖达
  贾公彦孔颖达弟子
  陆德明有《经典释文》三十卷

  

  
  书序辨伪第十三尚书篇目异同真伪表附
  《尚书》二十八篇,为孔子删定大法,一乱于《太誓》,再乱于张霸,三乱于刘歆,四乱于王肃。然张、王之伪,人皆知之,《太誓》后得,人亦知之。若刘歆伪古文,二千年无人知之者。然刘歆之作伪,近儒刘逢禄、邵懿辰亦渐疑之;《书序》之为歆伪,更无人知之者矣。此关不破,则《舜典》之争有无、篇目之争多少,聚讼纷纭,无能断其狱者。且百篇之目,本之《礼记》《左传》《史记》、诸子,根据至深,无可摇动。若不知孔子改制之义,则不知孔子之删《书》,而诸篇皆为未修之《书》。虽有疑者,莫能破焉。窃叹是狱沈沦黑暗,昏翳天日久矣,疾雷破山,飓风振海,簸荡霹雳,披扫昭苏。庶走魅奔魑,共睹丽日。爰发其义例,属门人同县陈千秋辨之如左,并编《尚书篇目异同真伪表》附焉。《书序》之辨,原为《汉书艺文志》而发,以其篇章繁多,故别为篇,而不附于《古文尚书伪证》中。注明于此
  第一,辨孔子《书》止二十八篇。
  孔子定《书》二十八篇,传在伏生,纯备无缺,故博士之说皆以为备。见《汉书楚元王传》后人惑于《书序》百篇之目,以为伏生《书》乃亡失之余,于是洙、泗之遗经,遂为断烂之朝报。尝推究其说,以为二十八篇即孔门足本,《书序》之目伪妄难信。其证有五:《尚书大传》引孔子曰:「六誓当作「五誓」,说见后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诫,《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尚书大传》久佚,凡所引者皆据闽县陈氏辑本孔子总揽全经,提揭大义,果有百篇,则百篇中尚有《帝告》《仲虺之诰》《汤诰》《康王之诰》,《尚书大传》又引《揜诰》,何孔子不称「十诰」而称「五诰」乎?何所称诸篇又绝无一篇在二十八篇之外者乎?其证一也。信百篇之说者,不过因《史记儒林传》云「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故不敢致疑耳。不知伏生故秦博士,秦焚书止于民间,博士所职不在焚禁之列。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伏生何事藏匿?即何为散亡?按之情事,显然不合,其为伪窜,又何足疑。其证二也。若谓《书序》出孔子,有诸书援引可证,不知篇目之引见诸书者,尚有《尹吉》《礼记缁衣》《高宗》《礼记坊记》《夏训》《左传》襄四年《伯禽》《唐诰》《左传》定四年《相年》《墨子尚同》《禹誓》《墨子兼爱、明鬼》《汤说》《墨子兼爱》《武观》《官刑》《墨子非乐》《大战》《揜诰》《多政》《尚书大传》《大戊》《史记殷本纪》《丰刑》《汉书律历志》,凡十五篇,不在百篇之内。将谓引见诸书必孔子之《书》邪,则此十五篇并不在《书序》内,何也?将谓引见诸书不必孔子之《书》邪,则百篇之目虽有诸书可证,亦不能以为果孔子之《书》,昭昭矣。其证三也。难者又曰:《书序》拘于百篇为孔子之《书》,或不可信,然遍见诸书所引者,乌知其必非孔子之《书》?曰:《墨子》引今《甘誓》以为《禹誓》,《明鬼》再引《禹誓》又不在今《甘誓》中;《兼爱》引今《汤誓》以为《汤说》,《兼爱》别引《汤誓》复不在今《汤誓》内;《尚贤》则其所见显非孔《书》,不过如《明鬼》引诸国春秋之类。以《墨子》例之,则诸书所引,断不能以为即孔子《书》又明矣。其证四也。《汉书艺文志》言「《诗》遭秦而全,以讽诵不独在竹帛。」《春秋》公、谷二传亦由口说相授,秦、汉经师皆借口诵。伏生《经》虽偶失,何至全无记诵,抚卷茫然,止《尚书大传》所引者略记数语?其证五也。要之,《书序》与《古文》同出,《古文》为刘歆之伪,则《书序》亦为歆伪无疑。汉博士皆祖伏生,而皆以二十八篇为备,知师师相传,说本如此。不然,歆方以亲近逞权,诸博士纵持门户,岂敢以虚辞相胜邪!
  第二,辨今文尚书无序。
  《书》无百篇,既有确证,《书序》之伪,自不足攻。唯近人于刘歆之学推尊不已,并以《书序》傅之伏生。陈氏寿祺着《今文尚书有序说》,见《左海经辨》欲申其「伏《书》二十九篇,序当其一」之说。立为十七证,繁称博引,强辞夺理,上诬先师,下诳学者,则不可以不辨。考武帝末《泰誓》既出,博士读说,即列于学官。既列学官,则必附入欧阳《书》方能传教,断无别本孤行之理。不然,则《汉志》诸书着录,必另列《太誓》三篇矣。武帝时止欧阳《书》立学,故必先附入欧阳《书》。迨夏侯《书》继立,亦必附入夏侯《书》。盖三家同为博士,一则附入,一不附入,断无此理。且果尔,则三家经文多寡不同,诸书必有言之者矣果如陈氏「伏生《书》并序为二十九篇」之说,则既增《太誓》,当为三十篇,何《汉志》载大、小夏侯《经》及《章句》《解故》皆仍二十九卷乎?欧阳《经》及《章句》卷数误讹,陈氏亦据为说,辨见下据此,则陈氏之说不攻而自破。唯近人主今文有《序》者甚多,以陈氏之说最为强辨,今但录陈说辞而辟之,余子不必攻矣。
  刘歆、班固、荀悦《汉纪》、袁宏《后汉纪》,并言孔子宅所得《古文尚书》多十六篇,百篇之《序》同出于孔壁,倘亦伏《书》所无,诸家言古文「得多」者,何得不一及之也?
  孔壁「得多」之说,虽出于刘歆,然所论者乃经文,何为并《序》数之乎?
  歆所讥「以《尚书》为备」者,当时学者党同妒真之辞,彼非果不知《尚书》有百篇也。伏生故为秦博士,《论衡正说篇》云「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此非未尝肄业及之者。《尚书大传》篇目尚有《九共》《帝告》《嘉禾》《臩命》《揜诰》诸逸《书》之名,为今学者即未见《书序》,宁皆不读《大传》,竟不知二十八篇之非全书邪?
  伏生藏《书》之说为伪窜,辨已见前。王充时百篇之说已行,充见《史记》有藏书之说,因即以为百篇耳。《尚书大传》二十八篇外篇目与《书序》合者,虽有《九共》《帝告》《说命》《太誓》《嘉禾》《臩命》六篇,然又有《大战》《揜诰》《多政》三篇出《书序》外者,知《大传》此类不能引为《书序》之证。博士非不读《大传》,而「以二十八篇为备」,则《大传》此等师说不以为孔子《书》又明矣。又武帝止立施、孟《易》、欧阳《书》、公羊《春秋》博士,宣帝复增立梁丘《易》、大小夏侯《书》、谷梁《春秋》,诸儒未有排之者。至刘歆欲立《古文》,不独博士排之,龚胜、师丹、名臣大儒亦排之,以至新莽之世,公孙禄亦以「颠倒五经」罪之。知西汉博士本不持门户之见,而刘歆《古文》之伪,确有以招人口实者矣。陈氏犹拾刘歆唾余,抑何愚而可笑也!
  《艺文志尚书家》「《欧阳经》三十二卷。」按伏生《经》文二十八篇,增《太誓》三篇,止三十一卷,其一卷必百篇之《序》也。西汉经师不为《序》作训故,欧阳《章句》仍止三十一卷矣。或曰:夏侯《经》二十九卷,《章句》亦二十九卷,欧阳何以不然?曰: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以《班志》核之,「六艺家」传训多寡,往往不与经符。如《诗经》有《序》,于《尚书》最为近。乃鲁、齐、韩《诗》皆二十八卷,唯《鲁说》、齐孙氏《传》卷与经合,而《鲁故》《齐孙氏故》《齐后氏故》、后氏《传》《韩故》《韩内传》《韩说》,卷皆与经异。《毛诗》二十九卷,而《毛诗故训传》,卷亦与经异。《齐诗》有《序》无《序》,无以明之;鲁、韩、毛之《诗》皆有《序》,而《传训》卷数参差若是,于欧阳、夏侯之《书》乎何疑?今文有《序》,其证一矣。
  《汉志》卷数误文、脱文最多,颜师古已言之。其《欧阳经》三十二卷、《章句》三十一卷之数,并难引据。若谓二十八篇增《泰誓》三篇,故三十一,考今文《书》凡一篇分为数篇者,亦止以一篇计之。故汉石经《般庚》有三,据中篇末「建乃家」下,下篇首「般」字上空一格知之而自来数今文卷数者亦止以为一篇。然则《泰誓》三篇增入今文之《书》,亦当以一篇计之,岂有仍为三篇作三十一卷之理?若谓《泰誓》旧本三篇,不能并为一以失其旧,然如《般庚》之例,不过篇数为一,而篇章仍三,又何尝失其旧?而必篇数亦析为三,以为是乖刺之例乎?必不然矣。又陈氏据「西汉经师不为《序》作训」以弥缝欧阳《经》《章句》卷数不合之故,然《汉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章句》《解故》亦皆二十九卷,岂大、小夏侯独为《序》作训邪?大、小夏侯不为《序》作训,则二十九卷中无《序》可知。大、小夏侯与欧阳同出一师,大、小夏侯无《序》而欧阳有《序》,有是理乎?陈氏亦自知其不可通,又附会以西汉传训卷数「不与经符」之说,其意以为大、小夏侯《章句》《解故》二十九卷,实释二十八篇,非有一卷释《序》,释二十八篇而有二十九卷者,犹《鲁说》等卷数与《经》不符之例。然《鲁说》等乃卷数与《经》显然不符者,大、小夏侯《章句》《解故》乃卷数与《经》显然相符者。《汉志》所载《传训》卷数与《经》不符者固多,而符者正复不少,陈氏毫无证据,妄以符者为不符,可谓拙于舞文矣。
  班固称「司马迁从孔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微子》《洪范》《金縢》多古文说。」固言如此,则迁书五篇之外盖多取今文矣。《史记》载《尚书》逸篇,唯见《汤征》《汤诰》。《汤征》又在古文逸十六篇外,余绝无闻,独于《书序》胪举十之八九。至于《序》作《原命》为「大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序》作《般庚》为「五迁无定处,殷民咨胥皆怨」,又言「小辛立,殷道复衰,百姓思般庚」。《序》作《高宗肜日》及《高宗之训》为「武丁祭成汤事」,又言「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序》作《洪范》为「武王克殷后二年」,《序》作《冏命》为「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燛申戒太仆国之政」,序《文侯之命》为「襄王使王子虎命晋文公」,《序》作《秦誓》为「穆公封殽尸后事」,又序《夏社》在《典宝》后,序《咸有一德》在成汤时,以《太甲》为「太甲训」,以「伊陟」为「太戊」,以「分器」为「分殷之器物」,以「康王之诰」为「康诰」,其它「女方」为「女房」,「大埛」为「泰卷」,「仲虺」为「中壨」「迁嚣」为「迁隞」,「圯于耿」为「迁于邢」,「升鼎耳」为「登鼎耳」,「剓」为「饥」,「归狩」为「行狩」,「异亩」为「异母」,「归禾」为「馈禾」,「旅天子命」为「鲁天子命」,「无逸」为「毋逸」,「肃慎」为「息慎」,「俾荣伯」为「赐荣伯」,「伯冏」为「伯燛」,「粊誓」为「狝誓」,「吕刑」为「甫刑」,说义文字往往与古文异,则显然兼取之伏《书》也。且《尚书》古文之《序》或同或否,师传则然。如《韩诗》之《序》可考者,「《关睢》,刺时也」「《芣苢》,伤夫有恶疾也」「《汉广》,悦人也」「《汝坟》,辞家也」「《螮蝀》,刺奔女也」「《鸡鸣》,谗人也」「《夫栘》,燕兄弟也」「《宾之初筵》,卫武公饮酒悔过也」,与《毛诗序》互有同异。此今、古文《书序》异同之例也。今文有《序》,其证二矣。
  《史记》与《书序》同者,乃《书序》剿《史记》,非《史记》采《书序》,辨见后。《书序》既剿《史记》,复作异同者,盖故作参差以弥缝其剽窃之迹,犹伪孔《古文》既剿诸书,仍作异同耳,辨亦见后。且即以为《史记》采《书序》,其间声音之少讹,训诂之相代,文句之互有详略,先后之少有差忒,乃《史记》引书之常例,触处皆然,不可枚举。然则其它诸书,岂亦有今古文之分乎?陈氏又引《诗》韩、毛异《序》,以为《书》今、古文异《序》之证。不知今文本无《序》,韩、毛自异,与《书》何关?且考《诗》四家异《序》,皆文字悬绝,未有如此之少少异同,即大义不同而辞语仍相放者。陈氏无聊之附会,尤不必也。
  《论衡佚文篇》曰「东海张霸通《左氏春秋》,按百篇《序》,以《左氏》训诂,造作百二篇。」《汉书儒林传》曰「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序》为作首尾,凡百二篇……成帝时求治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夫霸所分合者,夏侯《经》二十九篇,其所采《书序》即出今文,非古文也。何言之?孔氏《古文》,天汉后献,遂秘于中,外不得见;庸生孤传,衰微特甚。霸但见今文有百篇之《序》而不见孔《书》,故窃之作《百两篇》以欺世。如所采《书序》出古文,是霸见孔壁之本矣,宁不知孔氏《古文》天子自有中书可校,而敢更作之而遽献之于朝哉?且霸见孔壁之本,则见其中逸《书》二十四篇,攗拾较易,乃不并取以为《百两篇》,而转取《左氏传》,何哉?故知霸所取《书序》出今文也。今文有《序》,其证三矣。
  王充生刘歆之后,故祖述《汉书儒林传》之说,以为张霸伪《书》实采《书序》。不知据张霸《书》有《百两篇》,是即张霸不采《书序》,并霸时未有《书序》之明证。据葛洪《西京杂记》跋,班固《汉书》全本刘歆之旧,则《汉书儒林传》「张霸采《书序》《左传》」「成帝求治古文,以中书校《百两篇》」等说,尚足信邪!若霸时果巳有《书序》而采之,则经师传本,百篇之目显然,霸方伪《书》取信,安敢显悖百篇之目造为《百两篇》,悍然不顾以动天下之兵乎?纬书有百二篇之说。纬书伪起哀、平,在张霸后,盖采霸说为之
  孔颖达《尚书正义》曰「伏生二十九卷,而《序》在外。」夫二十九卷而《序》在外者,夏侯之《书》,非伏生元本也,然言有《序》则可信。按《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皆「《一字石经尚书》六卷。」又云「相承传拓之本犹在秘府。」则唐人于拓本汉《石经尚书》及见之也。颖达谓「今文则夏侯、欧阳所传及蔡邕所勒《石经》。」是故于《尧典》篇首正义尝引《石经》,其云「二十九卷而《序》在外」者,必见《石经尚书》有百篇之《序》,故为是言耳。今文有《序》,其证四矣。
  陈氏此说,最不足据。果如其说,二十九卷外尚有《序》一卷,则《汉书艺文志》载大、小夏侯《经》文当曰「三十卷」矣,何以仍曰「二十九卷」乎?孔既曰「《序》在外」,则二十九卷断不能以为并《序》数之,是二十九卷乃既增《泰誓》之数。《志》并《泰誓》亦惟曰「二十九」,则大、小夏侯之无《序》断矣。欧阳《经》及《章句》卷数难明,然夏侯无《序》,则欧阳亦无《序》审矣
  欧阳、大小夏侯《尚书》亡于永嘉之乱,今无可考。请以《尚书大传》征之。《周书成王政》序曰「成王东伐淮夷,遂践奄。」《尚书音义》曰「践,《尚书大传》云‘籍也’。」《诗豳风破斧》正义引《书传》云「‘遂践奄’,践之者,籍之也。籍之,谓杀其身,执其家,猪其宫。」按《将蒲姑》序,言「成王践奄,迁其君于蒲姑。」是奄君犹存,《书传》谓「杀其身」,此今文说之异。盖《书传》体近《韩诗外传》,往往旁胪异闻,非尽释经。然而「遂践奄」三字,则明出于《成王政》之《序》。今文有《序》,其证五矣。
  《尚书大传》未尝曰「《书序》」,且《大传》「杀其身」之说显与《序》异,是即其非据《书序》之明验。今、古文异《序》之说不足信,辨见上或更谓《大传》云「‘遂践奄’,践之者,籍之也」,如非据《书序》,何以释之?不知自为申释,古书有此体。如《孟子》「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是亦其例。不然,西汉经师不为《序》作训,岂伏生独异邪
  《周书亳姑》序曰「周公在丰,将殁,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之于毕,告周公。」《尚书大传》曰周公致政封鲁,三年之后,「老于丰,心不敢远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庙……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于成王。’」周公薨,成王欲葬之于成周,「天乃雷雨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国人大恐。「王与大夫开《金縢》之书,执书以泣曰‘周公勤劳王家,予幼人弗及知。’乃不葬于成周,而葬之于毕,示天下不敢臣也。」《书传》言葬周公事,本于《亳姑》序也。《论衡感类篇》引《书》「乃得周公死,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盖古文「所」字,今文作「死」,形近致讹,故以《金縢》之事与《亳姑》之事联为一也。今文有《序》,其证六矣。然难者犹谓与《书序》有两端也。《大传》又曰「武丁祭成汤,有雉飞升鼎耳而雊。」此出《商书高宗肜日》之《序》也。今文有《序》,其证七矣。《大传》又曰「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此述《周书召诰》之《序》也。其下即述经文云「六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于丰,唯太保先周公相宅。」今文有《序》,其证八矣。《大传》又曰「夏刑三千条。」此本《周书甫刑》之《序》也。《甫刑》序曰:「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按《经》曰「五刑之属三千」,不言「夏」;《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商书》曰‘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亦不及「夏」;《左氏传》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虽言「夏刑」而不举其目。若非见《书序》「训夏赎刑」之文,何以知三千条为夏刑也?今文有《序》,其证九矣。
  《尚书大传》不明曰「《书序》」,陈氏必以为据《书序》,已属武断。《书序》之作,攗拾诸书为之。《亳姑》序与《史记鲁世家》文更类,当即采《史记》。《高宗肜日》《召诰》序,盖即采《大传》耳。《高宗肜日》序,亦见《史记殷本纪》,当并采之《大传》言「夏刑三千条。」伏生去古未远,古籍之旧文,先师之遗说,考见尚多。陈氏律以今人之耳目,以为「非见《书序》,何以知之」,尤为不可。要之《书序》之伪,既有明征,诸书之与合者,正可以考其剽窃之迹。果如陈氏之说,则《荀子解蔽篇》「人心之危」数语,亦与伪孔《书》同,亦可以为《荀子》采伪孔《书》乎
  《大传》篇目有《九共》《帝告》《冏命》,《序》又有《嘉禾》《揜诰》,此皆在二十九篇外。若非见《书序》,何以得此篇名也?今文有《序》,其证十矣。
  《尚书大传》中《大战》《揜诰》《多政》三篇不见于《书序》,若以为《大传》二十八篇外篇名据《书序》采入,则此三篇又何处得来邪
  书传既有明文,请更征之《白虎通》。《白虎通》引《尚书》悉用今文家说,《诛伐篇》称《尚书序》曰「武王伐纣。」此《周书太誓》序及《武成》序之文也。其引《尚书》用今文,则《序》亦出之今文无疑。今文有序,其证其十一矣。
  《白虎通》虽用今文,然亦有用古文者。他不征引,即如《爵篇》引《书亡逸篇》,《社稷篇》引《尚书逸篇》之类,独非古文邪?《书序》、逸《书》同出刘歆之手,《白虎通》既引逸《书》,何以知其必不引《书序》乎?虎观诸儒如贾逵之等乃治古文者,班固之学亦杂揉今古,其引古文,何足怪也。
  《汉书孙宝传》「平帝立,宝为大司农,孔光、马宫等咸称王莽功德比周公。宝曰‘周公上圣,召公大贤,尚犹有不相说,着于经典。’」此引《周书君奭》之《序》也。考《儒林传》平帝时立《古文尚书》,《王莽传》元始四年益博士员,而宝为大司农在元始二年,是时古文未立,宝受公羊《颜氏春秋》于筦路,成帝初以明经为郡吏,亦非为古学者,则其所诵之经亦今文也。古文《毛诗》,平帝已立,而康成注《礼》时尚未之见,则孙宝之不见《古文尚书》,不足疑也。今文有《序》,其证十二矣。
  《列子杨朱篇》曰「周公摄天子之政,邵公不悦,四国流言。」然则孙宝所谓「着于经典」者,自指《君奭》一篇,而所谓「不说」者,何以知其必据《书序》乎?
  《后汉书杨震传》:曾孙彪议迁都曰「‘般庚五迁,殷民胥怨。’」此引《商书般庚》之序也。彪世传欧阳《尚书》,所据乃其本经。今文有《序》,其证十三矣。
  后汉古文之学盛行。杨彪虽世传今文,偶引古文,不足异。若谓学者一习今文,即古文一字不得寓目,有其理邪?如《儒林传》载李育传《公羊》,而亦尝读《左传》,是即今文家兼读古文之明证。彪生当贾、马大盛之后,其引《书序》宜也,左海安得知此。
  《法言问神篇》曰:「《易》损其一,虽蠢知阙焉。至《书》之不备过半矣,而习者不知,惜乎《书序》之不如《易》也!」按:杨子云引《书》皆用今文,「《书》不备过半」,唯今文唯然。若古文则前汉存者五十八篇,不得云尔。今文有《序》,其证十四矣。《法言》又曰:「古之说《书》者序以百,而《酒诰》之篇俄空焉,今亡矣夫!」按《酒诰》唯今文有脱简,故其言如此。今文有《序》,其证十五矣。
  杨雄乃刘歆之徒,《后汉书桓谭传》言「谭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杨雄辨析疑异。」则雄正古学家,故攻《书》二十八篇之不备与刘歆同,盖从歆学者。其据《书序》,乃其宜也。且雄二说乃攻今文,乌知其非如刘歆之故智,以古文攻今文乎?左海未知今、古派别,宜其妄也。
  《论衡正说篇》驳或说《尚书》二十九篇「法斗七宿」曰:「按百篇之《序》,阙遗者七十一篇,独谓二十九篇立法,如何?」《论衡》此篇所引「或说」乃今文家言,其驳诘亦据今文为说。若古文,则按百篇之《序》,二十九篇外尚有逸《书》二十四篇,不得云「阙遗者七十一篇」。今文有《序》,其证十六矣。
  王充亦以古文驳今文,其云「独谓二十九篇立法如何」盖谓二十九篇何足立法耳,未见其必据今文《序》驳诘之也。
  杜预《春秋左传》后序曰「《纪年》称‘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于太甲十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此为大与《尚书序》说太甲事乖异,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将此古书亦当时杂记,未足以取审也。」详预此言,直以《书序》为出自伏生,预时三家《尚书》见存,目验援据,致为明确。今文有《序》,其证十七矣。
  杜预时,刘歆《书序》盛行久矣,预不过以伏生乃首传《书》之人,故凡《书》即归之伏生耳。伏生无《序》,证验如此之确,且两汉人皆无谓伏生有《序》者。预时代在后,从何得此说邪
  第三,辨秦汉经传诸子引书篇名,皆孔子不修之书。
  秦、汉经传、诸子引《书》篇名,所在散布,主张《书序》者愈有借口。不知诸篇皆孔子不修之《书》也。盖孔子制作「五经」,阴寓改制,苟不关改制之事者,虽详勿录。故《诗》三千篇而唯取三百五;见《史记孔子世家》《礼经》三百、《威仪》三千而唯取十六。孔子经十六篇,《丧服》乃传,别有说《诗》《礼》如此,《尚书》可知。故《尚书纬》云「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尚书正义》一引纬书虽伪,要皆本西汉前说而附会之,如「百二篇」之说即本张霸。则「帝魁」之说虽不可信,而孔子定《书》多所去取,其说非全无据矣。以此,故逸《诗》、逸《书》杂见群书,以考今本,率多岨峿。若谓诸书引《书》篇名果皆出孔子,则何以解于《墨子》之以《甘誓》为《禹誓》,《汤誓》为《汤说》乎?此犹可诿曰篇名之偶异也。若《墨子》他引《禹誓》不在今《甘誓》内,他引《汤誓》不在今《汤誓》内,今《甘誓》《汤誓》文完无缺,必非佚文,然则《墨子》所据将何书邪?且今《甘誓》启事,而以为禹。《汤誓》《汤说》本自并引,尤不能以寻常篇名异同论之。据《墨子》如此,则虽谓诸书引《书》篇名皆孔子书,蒙瞽不信也。或曰:孔子有不修之《书》固矣。然孟子为孔子嫡传,《礼记》出七十后学,岂所读之《书》亦非孔《书》?曰:「不修《春秋》」述于《公羊》,庄七年曲引旁称,圣门不废。若以为不修《春秋》,公羊能引之,不修《书》《礼记》,孟子不能引之,岂通人之论乎?荀子亦孔子嫡传,兼为《诗》《礼》大宗,而引《逸诗》,亦其证也
  第四,辨《尚书大传》内《九共》诸篇亦孔子不修之《书》。
  或难曰:子以为伏生《书》二十八篇即孔门足本,而斥亡失数十篇之说为伪,今考《尚书大传》有《九共》《帝告》《说命》《太誓》《大战》《嘉禾》《揜诰》《多政》《冏命》九篇,苟非伏生所有,何以引之?答曰:《大传》又称孔子告子夏,言:「‘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诫,《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大传》述孔子自称亦止二十八篇,中「六誓」当作「五誓」,辨见后则其余非孔子《书》,而为孔子不修之《书》可知。伏生之言,还以伏生之言定之,《九共》诸篇何足为难乎?伏生传授孔经而兼引他书,亦犹《公羊》引不修《春秋》之例。彼大惑不解者,岂非知二五而不知十哉!
  第五,辨《史记》所载篇目乃《书序》袭《史记》,非《史记》采《书序》。
  伪撰古书,必有依据,乃易附会,故王肃之《书》,《周官》之《礼》,皆阴摭旧文,自创新制。《书序》之作,何独不然!而后人见《史记》之文与《书序》多同,以为史公已据《书序》,不知此《书序》之袭《史记》也。请以七证明之:《序》以为「般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般庚》三篇。」《殷本纪》则以为「帝般庚崩……百姓思般庚,乃作《般庚》三篇。」若谓《史记》所载本于《书序》,何与《书序》又自乖异?今古文异《序》之说不足信,辨见前《史记》非采《书序》,证一。《序》以为「秦穆公伐晋,襄公帅师败诸殽,还归。作《秦誓》。」《秦本纪》则以为缪公败于殽,「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乃誓于军……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故作此誓。」亦与《书序》不合。《史记》非采《书序》,证二。《序》以为「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殷本纪》则以为武丁崩,「祖已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亦与《书序》不合,《史记》非采《书序》,证三。《序》以为「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晋世家》则以为晋文公重耳献楚俘于王,王「命晋侯为伯,赐大路、彤弓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珪瓒、虎贲三百人,作《晋文侯命》。」亦与《书序》不合。《史记》非采《书序》,证四。《书序》无《大戊》而《殷本纪》有之,《史记》若采《书序》,此篇又从何来?据此篇非采《书序》,则其它可以例推。《史记》非采《书序》,证五。若谓《本纪》《世家》层叠引用,如非孔子之《书》,何以详载?不知《史记》杂采诸书,如《逸周书》之类不乏引用。即《汤征》,据刘歆所造《逸篇》亦无之,而《殷本纪》明载其文。知史公经典之外多所援用。《史记》非采《书序》,证六。《汤诰》一篇,《古文逸篇》有之,然不过刘歆所为,真书中安得有此?而《殷本纪》乃载其文,是亦史公不必定据经典之明证。《史记》非采《书序》,证七。观此七证,彼犹张国师之垒者,亦可以少息也夫!
  第六,辨孔子作书序之说始于刘歆,《史记》无此说。
  《书序》一书,附会剽窃,汩乱经义。且传之孔子,托体愈尊,惑众愈甚。然孔子作《书序》之说,自来所无,一见于《汉书艺文志》,再见于《汉书楚元王传》,三见于《汉书儒林传》。《艺文志》《楚元王传》皆刘歆之言,班固亦在歆后,其即歆伪说,又复何疑?考其所以敢创此说者,盖以《史记三代世表》云「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月日,盖其详哉!至于叙《尚书》,则略无年月。」《孔子世家》又云:「序《书传》。」两文皆有「序」字,故得影造其说。然考《史记》所谓「序」者,不过次序之谓。《孔子世家》又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此岂亦作序之「序」?尤其明证。且《世表》所谓「正时月日」者,指《春秋》本经。上下文义相承,则所谓「略无年月」者,亦指《尚书》本经,无所谓「序」明甚。然则「孔子作《书序》」,《史记》本无其文,后人纷纷附会,诬史公甚矣。
  第七,辨孔子书并无《太誓》序,此篇亦伪。
  今据伏生传《书》二十八篇,以为孔子全经篇数止此,而近人每持伏《书》有《太誓》之说,请得条其说而辨之:《太誓》后得,汉人刘向、《尚书正义》一引《别录》刘歆、《汉书楚元王传》、《文选注》引《七略》王充、《论衡、正说》马融、《尚书正义》一引郑康成、《尚书正义》一引《书论》赵岐、《孟子滕文公章句》房宏等《尚书正义》一引皆同此说,王充、房宏等以为宣帝时得,为小异众口一辞,未必举国尽误。伏《书》之无《太誓》,一。《史记儒林传》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语已伪窜,辨见前然即二十九篇之说论之,亦不过如孔冲远「武帝世见《太誓》入伏生《书》内」,故并云「伏生所出」之说耳。不然,《史记》非僻书,诸儒岂未之见?事关经文增减,诸儒纵不能援《史记》以折异说,亦岂敢蔑《史记》而构虚辞?又《史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之说,《汉书儒林传》亦袭之。马融尝从曹大家受《汉书》业,岂得不知?而「《太誓》后得」之说,马融持之尤力,知「独得二十九篇」之说,诸儒固知其非,故不援据。伏《书》之无《太誓》,二。《汉书艺文志书家》「《经》二十九卷」,自注曰「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盖《太誓》博士读说传教之后,即附入欧阳、大小夏侯《书》。辨见前既附入欧阳、大小夏侯《书》,则经文卷数自当并数之,《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即由于此。欧阳《经》卷数难明,无可考据,辨见前。王氏《经义述闻》以为「皆当作三十三卷」。然无明据而改古本,学者岂信之乎?或谓《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中有后得《太誓》一卷,何以不别白其说?不知《艺文志》即刘歆《七略》之旧,《七略》又言「武帝末民间得《太誓》。」《文选注》引则固已别白其说。《志》引《七略》,其辞未尽耳。伏《书》之无《太誓》,三。《尚书大传》虽有《太誓》,然《大传》所载亦不尽伏生之《书》。辨见前《大传》又有「‘六誓’可以观义」及「《周书》自《太誓》就《召诰》而盛于《洛诰》」之言,以《太誓》与二十八篇并称,似为真孔子《书》。考《大传》称「‘六誓’观义」,乃引孔子告子夏之言。汉儒淳朴,附益古书则有之,断不敢假托古人之语,然必后人据既增《太誓》改「五」为「六」。至《周书》自《太誓》」一语,更后人据既增《太誓》窜入无疑。否则伏《书》二十九篇有《大传》为据,《大传》之书,人所诵习,郑康成并为之注,岂得皆不知,而犹以为《太誓》后得乎?知《大传》以《太誓》与二十八篇并称,当时固知其非矣。伏《书》之无《太誓》,四。《史记周本纪》虽载有《太誓》,然《史记》网罗放失,非纯据伏生之《书》,辨见前如《周本纪》下文「斩纣头」及「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之类,即引《逸周书》。其引《太誓》,乌知其必据伏《书》?伏《书》之无《太誓》,五。《汉书董仲舒传》,仲舒《对策》引「《书》曰」,即《太誓》之文,仲舒对策未及武帝之末,似伏《书》无《太誓》,何由引之?不知《春秋繁露》引《君陈》文亦称「《书》曰」。若仲舒引「《书》曰」者必伏《书》,岂《君陈》亦伏《书》所有乎?伏《书》之无《太誓》,六。《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附下罔上者死’」云云,文见《说苑臣术篇》引《太誓》。又终军白麟奇木之对、司马相如封禅之奏,见《汉书终军传》《司马相如传》皆未及武帝末年而皆已引《太誓》,似非据伏《书》而何?然诸所引不明言《太誓》,即以为《太誓》亦不过如董仲舒《对策》所引之例,未必即伏生《书》。伏《书》之无《太誓》,七。平当习欧阳《书》,见《汉书儒林传》班伯习小夏侯《书》,见《汉书儒林传、叙传》而《汉书平当传》《叙传》,二家尝引《太誓》。欧阳、大小夏侯即伏生所传,似伏《书》当有《太誓》。然二家皆元、成以后人,尔时《太誓》入欧阳、大小夏侯《书》已久,二家既习欧阳、小夏侯《书》,自当肄业及之。其引《太誓》何足为异?伏《书》之无《太誓》,八。《毛诗思文》正义引《太誓》曰「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之为雕」,郑《注》曰「雕当为雅」。《史记周本纪》作「流为乌」。王氏《经义述闻》以为作雕,古文;作乌,伏生今文。然考《史记》引《书》,每多改易其字,见于诸篇者班班可考,其作「乌」者何以知其为今文?伏《书》之无《太誓》,九。《汉书艺文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似伏《书》无《太誓》,更当脱《太誓》一篇,何得止曰「脱简」、「脱字」而已?不知刘向以古文校三家之说,乃刘歆所造。然即如其说,向校书在三家增《太誓》后,三家并有《太誓》,何得复以为脱?伏《书》之无《太誓》,十。或谓古文虽刘歆所伪,然伏生篇数歆必知之,伏《书》诚止二十八篇,则古文《太誓》并为伏生所无,歆当以为「孔安国考二十八篇,得多十七篇」,今曰「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以上据《汉书艺文志》,《艺文志》即刘歆之言也则伏《书》有《太誓》审矣。曰:其人之言,必当还以其人之言解之,方不凿枘。歆之说以为「共王得《书》」「安国考二十九篇」皆在武帝之末。亦据《汉书艺文志》,即为刘歆之言武帝末《太誓》既入博士《书》,故歆以为「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不然,「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及「《太誓》后得」,皆歆《七略》之言,歆虽荒谬,何至矛盾若是乎?伏《书》之无《太誓》,十一。以十一说观之,《书》二十八篇之为全经益明,序百篇之为伪作愈显矣。

  书序条辨
  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作《尧典》。
  据今《尧典》「月正元日」以下皆舜即位后事,经文班班可考。《序》唯言「将逊于位,让于虞舜」,止及尧事,显违经文。曾是出于孔门而有是邪?《正义》引郑注以为「舜之美事在于尧时」。不知「月正元日」以下皆尧殂落后事。其尧时与否,岂郑氏所能颠倒其说?盖刘歆将别造《舜典》一篇,故于《尧典》序抹杀舜事一节,以弥缝其说。王肃所伪古文遂截「往钦哉」以上为《尧典》,而别析「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求合《序》说,亦可谓幻中出幻矣。
  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古止有《尧典》而无《舜典》,其《舜典》一篇,止见于《古文》及《书序》。其可疑有三:今《尧典》备载舜事,并总叙征庸、在位生死年数以结之,是舜之事实已完,何得别有纪载?可疑一。《大学》引《尧典》作「帝典」,《孔丛子论书篇》同尧、舜同德,故纪录同篇。其《孟子》及伏生称「尧典」者,盖尧、舜同篇,而篇首曰「粤若稽古帝尧」,故即举尧该之。否则《尧》《舜》两典各有其篇,《大学》单称「帝典」,何以分别乎?可疑二。古文《舜典》虽不可见,然据《序》说如此。夫既谓之「典」,则一朝实录,征信所关,岂有实事强羼先帝之篇,而本纪唯书劝进之事?盖舜事既具《尧典》,不能重出,故作伪时敷衍逊位之事以充其数,可疑三。以此观之,《书序》之矫诬,尚足辨邪!《尚书中候考河命》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钦翼皇象,授政改朔。」《太平御览皇王部》引魏高堂隆《改朔议》,亦引《书》「粤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见《宋书礼志》按:魏时歆古文传布已久,所引当即歆古文。且歆总领图谶,时窜伪经于纬候中以自证应,《中候》此文与十六篇逸《书》有《舜典》合,益可见其伪也。赵台卿《孟子万章》章句并谓「《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及逸《书》所载。」然据《尧典》,则舜在下之时,已有「蒸蒸艾不格奸」之效,岂有被举之后,尚有杀舜及禁不得娶之事此盖战国时人妄说,而孟子未辟之。顾氏《日知录》已言之乃近人犹惑于赵氏之说,取《孟子》所引以补《舜典》,显然与《尧典》刺谬而不顾,岂非无目人哉!
  《尚书大传》之目,有《唐传》《虞传》《虞夏传》《夏传》。《大传》说《尧典》谓之《唐传》。陈氏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因谓「伏生以《舜典》为《虞书》」。然《大传》诸家所引者无《舜典》一篇,且伏生不过以说唐事者谓之「唐」,说虞事者谓之「虞」,合说虞、夏事者谓之「虞夏」,说夏事者谓之「夏」,随事分合,文无定称,无以见其有《舜典》也。
  帝厘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作《汨作》《九共》九篇、《槁饫》。
  《尚书大传》有《九共篇》,即刘歆所本。歆伪《左传》所谓「八索九丘」,亦同此蹈袭也。《汨作》《槁饫》今不可考,或歆时别有所本,未可知也。《大传九共》九篇非孔子书,辨见前
  皋陶矢厥谟,禹成厥功,帝舜申之,作《大禹》《皋陶谟》《弃稷》。
  禹别九州岛,随山川,任土作《贡》。
  《史记河渠书》云「以别九州岛,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即刘歆所本。《序》本《史记》文字,仍有异同,盖有意为之以泯其迹。今但明其剿袭,小小异同,不暇详也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史记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即刘歆所本。
  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
  《史记夏本纪》云「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雒、汭,作《五子之歌》。」即刘歆所本。
  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即刘歆所本。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告》《厘沃》。
  《史记殷本纪》云「成汤,自契至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即刘歆所本。《序》有《厘沃》,而《史记》无之,歆或采自他书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征之,作《汤征》。
  《史记殷本纪》云「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作《汤征》。」即刘歆所本。
  伊尹去亳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乃遇汝鸠、汝方,作《汝鸠》《汝方》。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即刘歆所本。
  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
  《史记殷本纪》云「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即刘歆所本。《序》有《疑至》《臣扈》,而《史记》无之,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作《汤誓》。」即刘歆所本。
  夏师败绩,汤遂从之。遂伐三朡,俘厥宝玉。谊伯、仲伯作《典宝》。
  《史记殷本纪》云「夏师败绩,汤遂伐三朡,俘厥宝玉,义伯、仲伯作《典宝》。」即刘歆所本。
  汤归自夏,至于大埛,中虺作《诰》。
  《史记殷本纪》云「汤归至于泰卷陶,中壨作《诰》。」即刘歆所本。
  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作《汤诰》。
  《史记殷本纪》云「既黜夏命,还亳,作《汤诰》。」即刘歆所本。
  伊尹作《咸有一德》。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作《咸有一德》。」即刘歆所本。
  咎单作《明居》。
  《史记殷本纪》云「咎单作《明居》。」即刘歆所本。
  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即刘歆所本。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即刘歆所本。
  沃丁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史记殷本纪》云:「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即刘歆所本。
  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作《太戊》。」即刘歆所本。《史记》有《太戊》而《序》无之,是即《史记》非采《书序》之明证。彼犹固执《史记》采《书序》之说者,妄也。辨亦见前
  太戊赞于伊陟,作《伊陟》《原命》。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即刘歆所本。《序》有《伊陟》而《史记》无之,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仲丁迁于嚣,作《仲丁》。
  《史记殷本纪》云「帝仲丁迁于隞。」即刘歆所本。
  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
  《史记殷本纪》云「河亶甲居相。」即刘歆所本。
  祖乙圮于耿,作《祖乙》。
  《史记殷本纪》云「祖乙迁于邢。」即刘歆所本。
  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盘庚乃诰喻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帝盘庚崩,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序》以为迁时作,《史记》以为盘庚崩后作,显然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序》与《史记》异者,《盘庚》《高宗肜日》《高宗之训》二篇合序《文侯之命》《秦誓》五篇,《序》本《史记》,而复有异同者,盖作伪时故为错迕,以泯其迹。犹王肃所伪古文剿袭诸书,仍故作异同耳。不足为异。难者或曰:《序》采《史记》可有异同,然则《史记》采《序》何以不可有异同?答曰:《序》采《史记》而有异同,盖由有意为之以泯其剿袭。若《史记》采摭古书,力求征信,声音训诂之通借,先后详略之同异,则或有之,何嫌何疑,使之刺谬至此乎?《史记》之非采《书序》,断矣。
  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即刘歆所本。
  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
  《尚书大传》云「武丁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史记殷本纪》云「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祖己乃训王。武丁修政行德,殷道复兴。帝武丁崩……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乃《训》。」《序》以为祖己训王时作,《史记》以为武丁崩后作,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
  殷始咎周,周人乘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西伯戡黎》。
  《史记殷本纪》云「西伯伐饥国,灭之。纣之臣祖伊闻之而咎周,恐,奔告纣。」即刘歆所本。
  殷既错天命,微子作《诰》《父师、少师》。
  唯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作《太誓》三篇。
  《史记周本纪》云:「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武王乃作《太誓》。」即刘歆所本。唯《史记》作「十二月」,而《序》作「一月」,盖殷之十二月即周之正月,《序》用周正。然既改十二月为一月,自当称为十二年。《吕氏春秋首时篇》,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盖以周正计《序》仍曰「十一年」,此其妄也。《汉书律历志》引《书序》亦作「十一年」,知非传写之误
  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
  《史记周本纪》云:「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即刘歆所本。唯《序》「虎贲三百人」,《史记》作「三千人」。《孟子尽心篇》亦作「三千人」考《后汉书顺帝纪》注引《汉官仪》曰:「《书》称虎贲三百人。」《汉官仪》之说即本《书序》。又《墨子明鬼篇》以为「武王虎贲之卒四百人」,《风俗通三王篇》以为「《尚书》武王虎贲八百人。」是古虎贲之数最多异说,《书序》改「三千」为「三百」,未可遽以为后来传写之讹。孙氏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云「《司马法》云:‘革车一乘,士十人。’《乐记》云‘虎贲之士说剑。’则虎贲即士也。一乘十人,三百两则三千人矣。」据此,则《序》之作「虎贲三百人」者谬也。
  武王伐殷,往伐归兽,识其政事,作《武成》。
  《史记周本纪》云「乃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即刘歆所本。
  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作《洪范》。
  《史记周本纪》云「乃出,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已而命召公释箕子之囚。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宋世家》云「武王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武王既克殷,访问箕子。」即刘歆所本。
  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
  《史记周本纪》云「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即刘歆所本。
  西旅献獒,太保作《旅獒》。
  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
  《史记鲁世家》云「武王有疾不豫,周公于是乃自以为质,告于太王、王季、文王……周公藏其策金縢匮中。」即刘歆所本。
  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
  《史记周本纪》云「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故初作《大诰》。」《鲁世家》云「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作《微子之命》。
  《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以微子开代殷后,作《微子之命》。」《宋世家》云「周公既承成王命诛武庚,乃命微子开代殷后,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即刘歆所本。
  唐叔得禾,异亩同颖,献诸天子,王命唐叔归周公于东,作《归禾》。
  《史记周本纪》云「晋唐叔得嘉谷,献之成王,成王以归周公于兵所,作《归禾》。」《鲁世家》云「唐叔得禾,异母同颖,献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即刘歆所本。
  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作《嘉禾》。
  《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作《嘉禾》。」《鲁世家》云「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
  《史记卫世家》云「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乃申告康叔。故谓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即刘歆所本。
  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作《召诰》。
  《尚书大传》云「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史记周本纪》云「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作《召诰》。」即刘歆所本。
  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
  《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作《洛诰》。」即刘歆所本。
  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周公以王命诰,作《多士》。
  周公作《无逸》。
  《史记周本纪》云「成王既迁殷遗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无佚》。」《鲁世家》云「乃作《多士》,作《毋逸》。」即刘歆所本。
  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周公作《君奭》。
  《史记周本纪》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燕世家》云「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召公疑之,作《君奭》。」《列子杨朱篇》云:「周公摄天子之政,召公不悦,四国流言。」即刘歆所本。
  成王东伐淮夷,遂践奄,作《成王征》。
  《尚书大传》云「遂践奄。」《史记周本纪》云「东伐淮夷,残奄。」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
  《史记周本纪》云「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即刘歆所本。
  成王归自奄,在宗周,诰庶邦,作《多方》。
  《史记周本纪》云「成王自奄归,在宗周,作《多方》。」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
  《史记周本纪》云「既黜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鲁世家》云:「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即刘歆所本。
  周公作《立政》。
  《史记鲁世家》云「官别其宜,作《立政》。」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王俾荣伯,作《贿肃慎之命》。
  《史记周本纪》云「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即刘歆所本。
  周公在丰,将没,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于毕,告周公,作《亳姑》。
  《尚书大传》云「周公致政封鲁,三年之后,周公老于酆,心不敢远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庙。然后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于成王。’成王曰‘周公生欲事宗庙,死欲聚骨于毕。’毕者,文王之墓也。故周公薨,成王不葬于成周,而葬之于毕,示天下不敢臣也。」《史记鲁世家》云「周公在丰,病,将殁。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即刘歆所本。
  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
  《礼记坊记》《缁衣》引《君陈》,即刘歆所本。
  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
  《史记周本纪》云「成王将崩,乃命召公、毕公率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作《顾命》。」即刘歆所本。
  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作《康王之诰》。
  《史记周本纪》云「康王即位,遍告诸侯,作《康诰》。」即刘歆所本。
  康王命作册毕,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史记周本纪》云「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即刘歆所本。
  穆王命君牙为周大司徒,作《君牙》。
  《礼记缁衣》引《君雅》,即刘歆所本。
  穆王命伯冏为周大仆正,作《冏命》。
  《史记周本纪》云「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燛申诫太仆国之政,作《冏命》。」即刘歆所本。
  蔡叔既没,王命蔡仲践诸侯位,作《蔡仲之命》。
  《史记管蔡世家》云「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于是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左传》定四年云「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即刘歆所本。
  鲁侯伯禽宅曲阜,徐夷并兴,东郊不开,作《费誓》。
  《史记鲁世家》云「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肹,作《肹誓》。」即刘歆所本。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
  《史记周本纪》云「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命曰《甫刑》。」即刘歆所本。
  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
  《史记晋世家》云「天子使王子虎命晋侯为伯,赐大辂、彤弓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珪瓒,虎贲三百人。周作《晋文侯命》。」《序》以为平王锡晋文侯,《史记》以为襄王锡晋文公,彼此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
  《经典释文》云「马本无‘平’字。」然《正义》引郑注云「‘义’读为‘仪’。仪、仇皆训匹也,故名‘仇’,字‘仪’。」据此,则郑本有「平」字,文侯非重耳,与《史记》异矣。郑本亦出于杜林,为刘歆以来相传之本。且郑注明谓文侯为仇,如非杜、贾以来有此说,郑氏何以称之?《正义》引王肃云「遭天之大愆,谓幽王为犬戎所杀。」肃亦古文之学,兼好与郑为难。如非杜、贾旧说如此,何以亦同此说?马本无「平」字,特其偶漏耳。马注今引见诸书者,亦无以为晋文公重耳明文考《新序善谋篇》亦以为晋文公重耳。《史记》亦无「平王锡晋文侯」事,知西汉以前本无异论。其以为「平王锡晋文侯」者,特《书序》之妄耳。
  据《史记秦本纪》,犬戎之难,平王室者唯秦襄公,《周本纪》《晋世家》皆无晋文侯勤王之事,文侯何功德于周而受此锡命?唯《左传》隐六年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国语郑语》云「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与《书序》合。《书序》《左传》《国语》皆刘歆之学,其为一线,又何疑乎?
  秦穆公伐郑,晋襄公帅师败诸崤。还归,作《秦誓》。
  《史记秦本纪》云:「缪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乃誓于军。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故作周誓。」《序》以为败殽还归即誓,《史记》以为报殽役封尸后乃誓,两说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又《序》败殽还归即誓之说,与《左传》同,《书序》《左传》皆出于刘歆,其为一手伪造,断然矣。

  附:尚书篇目异同真伪表
  《书序》之伪明,百篇之妄祛矣。然篇目真伪杂出,今古淆乱。且真《书》中亦自有辨:有孔子之《书》,有孔子未修之《书》。异说缤纷,学者耳目犹易惑焉。今以伏生所传二十八篇为孔子定制之《书》,经传、诸子及《史记》所引篇名为孔子未修之《书》,《书序》暨十六篇伪古文之目附于下,分而表之。刘歆以后,《书序》大行,诸儒征引均祖之。既明《书序》之伪,根本既除,枝叶自去,今置不议。其王肃所伪古文,辨之皆明,亦不复列焉。
  伏生书篇目经传诸子引书篇目史记引书篇目书序篇目十六篇伪古文篇目
  尧典第一

  

  

  皋陶谟第二

  禹贡第三
  甘誓第四

  

  

  

  

  
  汤誓第五

  

  

  

  

  

  

  

  
  般庚第六

  高宗肜日第七

  西伯戡耆第八
  微子第九

  牧誓第十

  洪范第十一

  

  大诰第十二今文《大诰》在《金縢》前,与《书序》不同
  金縢第十三

  

  康诰第十四
  酒诰第十五
  梓材第十六
  召诰第十七
  雒诰第十八
  多士第十九
  毋佚第二十
  君奭第二十一

  
  多方第二十二

  立政第二十三

  

  顾命第二十四

  

  

  鲜誓第二十五
  甫刑第二十六
  文侯之命第二十七
  秦誓第二十八

  

  

  

  

  

  

  
  右凡二十八篇尧典《孟子万章》〇《礼记大学》作「帝典」

  
  九共《尚书大传》

  

  

  

  
  帝告《尚书大传》

  

  

  

  汤誓《孟子梁惠王》《国语周语》《墨子尚贤》〇说见前

  仲虺之告《墨子非命》,《左传》襄三十年作仲虺之志

  

  伊训《孟子万章》

  
  太甲《礼记表记》《缁衣》《大学》,《孟子公孙丑》《离娄》,《说苑敬慎》〇西汉伏《书》既定一尊,诸儒引者咸本之。今既录伏《书》,且以文繁悉不载,唯取在伏《书》外者录之

  

  

  

  盘庚之诰《左传》哀十一年
  兑命《礼记文王世子》《学记》《表记》《缁衣》〇《尚书大传》作「说命」

  

  
  太誓《礼记坊记》,《左传》成二年、昭元年、二十四年,《孟子滕文公》《万章》,《国语周语》《郑语》,《荀子议兵》,《管子法禁》,《墨子尚同》《兼爱》《天志》《非命》,《尚书大传》,《说苑臣术》

  武成《孟子尽心》

  

  

  

  
  嘉禾《尚书大传》
  康诰《礼记缁衣》《大学》,《左传》僖三十三年、昭二十年、定四年,《孟子万章》,《荀子富国》

  

  

  
  君奭《礼记缁衣》

  

  

  

  君陈《礼记坊记》《缁衣》

  

  君雅《礼记缁衣》
  臩命《尚书大传》
  蔡仲之命《左传》定四年

  甫刑《礼记表记》《缁衣》《孝经》,《墨子尚贤》《尚同》作吕刑

  秦誓《礼记大学》

  禹誓《墨子兼爱》《明鬼》〇说见前
  夏训《左传》襄四年
  武观《墨子非乐》
  汤说《墨子兼爱》〇说见前
  官刑《墨子非乐》
  尹吉《礼记缁衣》〇郑注「吉」当为「告」。《书序》以为「咸有一德」。按所引虽有「咸有一德」之言,而明曰「尹吉」,篇名显异。即以「吉」为「告」,亦不能以辞句偶同,即断为《咸有一德》。郑注不足据
  高宗《礼记坊记》〇按所引非高宗之言。而曰「高宗云」,其为篇名可知。人名名篇,《太甲》即其例,未必即《高宗之训》也
  大战《尚书大传》
  伯禽《左传》定四年
  唐诰《左传》定四年
  揜诰《尚书大传》
  多政《尚书大传》
  相年《墨子尚同》
  右凡三十三篇

  

  

  

  
  甘誓《夏本纪》
  五子之歌《夏本纪》
  胤征《夏本纪》
  帝诰《殷本纪》

  汤征《殷本纪》
  女鸠《殷本纪》
  女房《殷本纪》
  夏社《殷本纪》

  
  汤誓《殷本纪》
  典宝《殷本纪》
  中壨之诰《殷本纪》
  汤诰《殷本纪》
  咸有一德《殷本纪》
  明居《殷本纪》
  伊训《殷本纪》
  肆命《殷本纪》
  徂后《殷本纪》
  太甲训三篇《殷本纪》
  沃丁《殷本纪》
  咸艾《殷本纪》

  原命《殷本纪》

  

  盘庚三篇《殷本纪》〇《吴世家》作「盘庚之诰」

  高宗肜日《殷本纪》
  高宗之训《殷本纪》

  
  太誓《周本纪》《齐世家》
  牧誓《鲁世家》
  武成《周本纪》

  分殷之器物《周本纪》

  

  大诰《周本纪》《鲁世家》
  微子之命《周本纪》《宋世家》
  归禾《周本纪》〇《鲁世家》作馈禾
  嘉禾《周本纪》《鲁世家》
  康诰《周本纪》《卫世家》
  酒诰《周本纪》《卫世家》
  梓材《周本纪》《卫世家》
  召诰《周本纪》《卫世家》
  洛诰《周本纪》
  多士《周本纪》《鲁世家》
  无佚《周本纪》〇《鲁世家》作毋逸
  君奭《燕世家》

  
  多方《周本纪》
  周官《周本纪》《鲁世家》
  立政《鲁世家》
  贿息慎之命《周本纪》

  
  顾命《周本纪》
  康诰《周本纪》〇《书序》「康王之诰」,《史记》本作康诰
  毕命《周本纪》

  臩命《周本纪》

  肹誓《周本纪》
  甫刑《周本纪》
  晋文侯命《晋世家》
  秦誓《秦本纪》
  太戊《殷本纪》。此篇《书序》无

  

  

  

  

  

  

  右凡五十三篇尧典第一
  舜典第二
  汨作第三
  九共九篇第四
  稾饫第五
  大禹谟第六
  皋陶谟第七
  弃稷第八
  禹贡第九
  甘誓第十
  五子之歌第十一
  胤征第十二
  帝告第十三
  厘沃第十四
  汤征第十五
  汝鸠第十六
  汝方第十七
  夏社第十八
  疑至第十九
  臣扈第二十
  汤誓第二十一
  典宝第二十二
  仲虺之诰第二十三
  汤诰第二十四
  咸有一德第二十五
  明居第二十六
  伊训第二十七
  肆命笫二十八
  徂后第二十九
  太甲三篇第三十
  沃丁第三十一
  咸乂四篇第三十二
  伊涉第三十三
  原命第三十四
  仲丁第三十五
  河亶甲第三十六
  祖乙第三十七
  盘庚三篇第三十八
  说命三篇第三十九
  高宗肜日第四十
  高宗之训第四十一
  西伯戡黎第四十二
  微子第四十三
  太誓三篇第四十四
  牧誓第四十五
  武成第四十六
  洪范笫四十七
  分器第四十八
  族獒第四十九
  旅巢命第五十
  金縢第五十一
  大诰第五十二
  微子之命第五十三
  归禾第五十四
  嘉禾第五十五
  康诰第五十六
  酒诰第五十七
  梓材第五十八
  召诰第五十九
  洛诰第六十
  多士第六十一
  无逸第六十二
  君奭第六十三
  成王征第六十四
  将蒲姑第六十五
  多方第六十六
  周官第六十七
  立政第六十八
  贿肃慎之命第六十九
  亳姑第七十
  君陈第七十一
  顾命第七十二
  康王之诰第七十三
  毕命第七十四
  君牙第七十五
  冏命第七十六
  蔡仲之命第七十七
  费誓第七十八
  吕刑第七十九
  文侯之命第八十
  秦誓第八十一

  

  

  

  

  

  

  
  右凡百篇
  丰刑《汉书律历志》〇刘歆以后引《书》篇名者,率本《书序》,兹不复载。唯《律历志》引此篇出《书序》外,故并录之,附于《书序》篇目后,从其类也
  舜典
  汨作
  九共九篇

  大禹谟

  

  

  胤征

  

  

  

  

  

  汤诰

  
  伊训

  

  

  

  

  

  

  

  

  
  武成

  

  

  

  

  

  

  

  

  

  

  

  

  

  

  冏命

  

  

  

  

  

  

  

  

  

  右凡十六篇

  

  
  刘向经说足证伪经考第十四
  汉大儒领袖当时、传书今日者,自史迁外,董仲舒、刘向而已。孔子改制,统于《春秋》。仲舒传《公羊》,向传《谷梁》,皆博极群书,兼通六艺,得孔子之学者也。然考孔子真经之学,必自董子为入门;考刘歆伪经之学,必以刘向为亲证,二子者各有宜焉。盖人以为《七略》出于刘向而信之,不知其尽出于歆也;又以为《别录》出于刘向而信之,不知其亦伪于歆也。然歆之作伪,自龚胜、公孙禄以来,人多疑之,但不知其遍伪群经。故东汉校书高才莫不尊信,终以托于中秘,莫得而攻焉。今为之证其伪曰:歆任校书,向亦任校书,凡歆所见之书,向亦见之,歆不能出向外也。以向说考歆,无不凿枘。向则今学说也,歆则古学说也,则真伪具白矣。歆早料天下将以向之说攻之,故于伪造《左传》,则云「向不能难」;于伪造《周官》,则云「向不能识」;所以拒塞天下之口者,防之早密矣。夫向之《陈外家封事》也,折王氏,而歆以宗室子佐莽篡汉;向之尊述六经也,守孔学,而歆以世儒业而抑儒篡孔;向之持守《鲁诗》也,奉元王,而歆以作伪经而诬父悖祖。其为臣、为弟、为子,果何如也!今采《向传》及《五行志》《说苑》《新序》《列女传》,属门人新会梁启超刺取经说,与歆伪经显相违忤者,录着于篇。倘以歆之说为可信乎,则向说其反伪邪?非欤!

  周大夫祭伯乖离不和,出奔于鲁,而《春秋》为讳,不言来奔。
  《左传》「祭伯来,非王命也。」不以为出奔。
  是后尹氏世卿而专恣。
  伪《左传》欲没《春秋》讥世卿之义,而改「尹氏」为「君氏」,以王朝大夫为侯国夫人,可哂极矣。见《左传伪证》。

  周室多祸,晋败其师于贸戎。
  成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公羊传》「孰败之?盖晋败之也。」伪《左传》乃以为:戎败之」。
  王者必通三统。
  此《公羊》大义,《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发之至详,伪《左》无之。
  以上《汉书刘向传》。按《向传》有「上方精于《诗》《书》,观古文」,此是歆伪窜者,向时无古文

  田狩有三驱之制。
  师古曰「三驱之礼,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此《王制》《公》《谷》之礼。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藏之,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藉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按:刘向说「夫人八妾」,亦「一娶九女」之证。
  厘公二十五年「五月己酉,西宫灾。」刘向以为:厘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愍宫。《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
  向说与《孟子》「毋以妾为妻」同,孔子大义也。歆说杜撰。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而藏之?」《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榭者,讲武之坐屋。
  「火」与「灾」,《公》《谷》无两义,歆为伪《左》妄说。
  桓公元年「秋,大水。」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后宋督弑其君,诸侯会,将讨之,桓受宋贿而归,又背宋,诸侯由是伐鲁。刘歆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
  歆每事必与向反,而最恶《春秋》之诛乱贼。至其所尊者,则周公也。许田为鲁朝宿邑,实王田,不得有周公庙,即有亦为别庙,安有因易田而不祀周公者乎?详见《左氏伪证》。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日,始震电之时,当雨,而不当大雨。大雨,常雨之罚也。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
  厘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刘向以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世大夫,正书雷其庙独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专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刘歆以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则天震之。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诛于其祖夷伯之庙,以谴告之也。」
  歆最恶《春秋》之义,故向屡言讥世卿,而歆必易之。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刘向以为:近牛祸也。是时宣公与公子遂谋共杀子赤而立,又以丧娶。
  宣元年《左传》云:「公子遂如齐逆女,尊君命也。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尊夫人也。」欲没《春秋》讥丧娶之义。歆非为墨,何至主张丧娶?可谓全无人心者矣。
  成公五年「夏,梁山崩。」刘向以为:梁山在晋地,自晋始而及天下也。刘歆以为:梁山,晋望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祸福不是过也。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
  歆以《春秋》为断烂朝报,故屡有此说。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后郑拒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藉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威公。刘歆以为:楚、郑分。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黄,齐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郑,莒侯灭杞。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晋败王师于贸戎,败齐于鞍。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此但云「邾支解鄫子」,于宋无与。伪《左》欲没宋襄之让德而文致其罪,故云「宋使之」。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执鲁侯。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晋弑其君,宋鱼石因楚夺君邑,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宁共逐献公,立孙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斿,不能举手。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歆造分野之说,散布《周礼》《左氏》《国语》诸书,并入之《费易》,其征应可谓多矣。向上封事历叙灾异,而云「当是时祸乱辄应,故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云云。故其《五行传》,属辞比事,一一不爽。歆欲奖借逆篡,故为此例以搀乱之,务使与经所书方圆不入而已。此与《向传》所载「恭、显等言日变,归罪堪、猛」,同一小人心事。《志》称「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为异。」若以歆为是,则自董子、夏侯以下逮于子政,其皆非矣。今并列之,学者自择焉。
  以上《汉书五行志》。

  弃母姜嫄者,邰侯之女也。当尧之时,行见巨人迹,好而履之,归而有娠,浸以益大。心怪恶之,卜筮禋祀,以求无子。终生子,以为不祥,而弃之隘巷,牛羊避而不践。乃送之平林之中,后伐平林者咸荐之覆之。乃取置寒冰之上,飞鸟伛翼之。姜嫄以为异,乃收以归,因命曰「弃」。《弃母姜嫄传》
  契母简狄者,有娀氏之长女也。当尧之时,与其妹娣浴于玄丘之水,有玄鸟衔卵过而坠之,五色甚好,简狄与其妹娣竞往取之。简狄得而含之,误则吞之,遂生契焉。《契母简狄传》
  《五经异义》云「《诗》齐、鲁、韩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毛诗正义》引《史记三代世表》、褚先生说、《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并同,盖相传旧说无不如是,伪学出后始有异义耳。别详《毛诗伪证》中。
  有{新女}之妃汤也,统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卒致王功,君子谓妃明而有序。《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贤女为君子和好众妾,其有{新女}之谓也。《汤妃有{新女}传》
  按:此与《毛传》逑匹之训不合。《郑笺》亦云「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郑用韩说,三家同义也。以九嫔为众妾,亦歆伪说。此文有羼乱也,辨见下。
  卫姑定姜者,卫定公之夫人,公子之母也。公子既娶而死,其妇无子,毕三年之丧。定姜归,其妇自送之至于野,恩爱哀思,悲心感恸,立而望之,挥泣垂涕。乃赋《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送去,归,泣而望之。又作《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卫姑定姜传》
  《坊记》:《诗》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注「此卫夫人定姜之诗也。」郑用韩说,三家同义。闽县陈乔枞引《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燕燕》之诗,曷能喻焉」,以为送娣之证。见《三家诗遗说考》不知赋诗断章,安必其事尽同,不足为难也。伪说之谬,别详《毛诗伪证》《左氏伪证》中。
  傅母者,齐女之傅母也。女为卫庄公夫人,号曰庄姜。姜交好,始往,操行衰惰,有冶容之行,淫泆之心。傅母见其妇道不正,喻之云「子之家世世尊荣,当为民法则;子之质聪达于事,当为人表式。仪貌壮丽,不可不自修整。衣锦絅裳,饰在舆马,是不贵德也。」乃作诗曰「硕人其颀,衣锦絅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刑侯之姨,谭公维私。」砥厉女之心以高节,以为人君之子弟,为国君之夫人,尤不可有邪僻之行焉。女遂感而自修。君子善傅母之防未然也。……庄姜者,东宫得臣之妹也,无子,姆戴妫之子桓公。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骄而好兵,庄公弗禁,后州吁果杀桓公。《诗》曰「毋教猱升木。」此之谓也。《齐女傅母传》
  按:伪《毛传》以《硕人》诗为卫人闵庄姜而作,违戾古义,辨见《毛诗伪证》《左氏伪证》。此题为「齐女傅母」,何缘忽另叙庄姜、戴妫之事,与上下文不应?此为《左传》文,当为歆窜。将此节删去,则引《诗》「毋教猱升木」,正与防未然之义相属。歆每改易父书以申己说,见于《别录》者不可悉数,此亦其羼入之显迹也。
  鲁季敬姜者,莒女也,号戴己,鲁大夫公父穆伯之妻,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鲁季敬姜传》
  《左传》以戴己为别是一人,公孙敖之妻,文伯谷之母。敖亦谥穆伯,则与向说异,盖歆所改也。
  《诗》不云乎:「好乐无荒,良士休休。」言不失和也。《楚子发母传》
  《毛诗》「休休,乐道之心。」
  晋人杀怀公而立公子重耳,是为文公,迎齐姜以为夫人。《晋文齐姜传》
  《左传》无迎齐姜之事。襄三十三年云「文嬴请三帅。」文六年云「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然则一文嬴,二偪姞,三季隗,四杜祁,无复齐姜位置矣,其有意颠倒如是。
  夫礼:天子十二,诸侯九,卿大夫三,士二。《宋鲍女宗传》
  天子一娶十二女,诸侯一娶九女,古传记并同。《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子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此自指公、卿、大夫、士之命妇而言。刘歆牵合以为后宫之制,乃大谬也。详见《刘歆王莽传辨伪》中。
  许穆夫人者,卫懿公之女,许穆公之夫人也。《许穆夫人传》
  《左传》《毛诗》皆言许穆夫人为公子顽烝于宣姜所生,而此《传》及《史记》不然。烝淫何事,妄诬古人,颠倒是非至此!详《左传伪证》《毛诗伪证》中。
  齐灵仲子者,宋侯之女,齐灵公之夫人也。初,灵公娶于鲁,声姬生子光,以为太子。夫人仲子与其娣戎子皆嬖于公,仲子生子牙。戎子请以牙为太子,代光,公许之,仲子不可。《齐灵仲子传》
  按《左传》作「齐侯娶于鲁曰颜懿姬,无子,其侄鬷声姬生光。」「夫人仲子」又作「诸子」,与此不同。此事与「惠公元妃孟子」一条相近,或歆窃此声子、仲子之名入之于彼,而复点窜此《传》欤?
  周之康王夫人晏出朝,《关睢》预见,思得淑女以配君子。夫睢鸠之鸟,犹未尝见乘居而匹处也。《魏曲沃负传》
  《关睢》之义有三:《论语》云「师挚之始,《关睢》之乱。」三家亦皆以为刺时,此作诗者之意也。《史记》云「《关睢》为《风》始。」四始皆为文王之诗,此编诗者之意也。《列女传》云「夫人晏出,《关睢》预见。」《汉书杜钦传》云「佩玉晏鸣,《关睢》叹之。」李奇注「诗人歌而伤之。」此诵诗者之意也。毛于三义皆不合,详见《毛诗伪证》。此篇「思得淑女以配君子」,为歌诗者「思得」;《毛序》「乐得淑女以配君子」,为君子「乐得」,袭此文而失其意,亦可哂矣。
  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许家于酆,夫家礼不备而欲迎之。女与其人言,以为「夫妇者,人伦之始也,不可不正。《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是以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故嫁娶者,所以承重传业,继续先祖,为宗庙主也。夫家轻礼违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讼之于理,致之于狱,女终以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持义,必死不往。而作诗曰「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言夫家之礼不备足也。君子以为得妇道之仪,故举而扬之,传而法之,以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焉。又曰「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此之谓也。《召南申女传》
  《韩诗外传》《易林》义同。作伪者见有「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及《易林》「贞女不行」之文,遂以为强暴不能侵陵,以次在《甘棠》之后,故以为召伯听讼也。详《毛诗伪证》。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致命于伯姬,还复命。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至景公时,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遂逮于火而死。《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春秋》善之。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伯姬可谓不失仪矣。」《宋恭伯姬传》
  歆作伪经,首欲夺《春秋》之义,故每事必弥缝周内之。讥不亲迎,孔子之通礼,歆抑《礼经》为《士礼》,以为不得推之天子、诸侯、卿大夫,于是为「上卿逆夫人」之说。成九年《传》「季文子如宋致女」一条,录此文而删其「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云云,岂知鲁以恭姬之故,特使季文子致命,故穆姜出房拜劳,左氏删窜之,岂复成文义邪!《春秋》书伯姬之事凡八,二传皆以为贤伯姬,,圣人之情见乎辞矣。左氏讥以为「女而不妇」,而于其馀皆没之。澶渊之会,二传善之而左氏尤之,与圣人同好恶者,固如是邪?余说详《左氏伪证》中。
  夫人者,齐侯之女也,嫁于卫,至城门而卫君死。保母曰「可以还矣。」女不听,遂入持三年之丧毕。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愿请同庖。」夫人曰「唯夫妇同庖。」终不听。卫君使人愬于齐兄弟,齐兄弟皆欲与后君,使人告女,女终不听。乃作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厄穷而不闵,劳辱而不苟,然后能自致也;言不失也,然后可以济难矣。《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其左右无贤臣,皆顺其君之意也。君子美其贞壹,故举而列之于《诗》也。《卫寡夫人传》
  卫寡夫人高节如此,伪《毛》谓「《柏舟》仁而不遇。」非独望文生义,意在掩抑节义也。详《毛诗伪证》。
  蔡人之妻者,宋人之女也,既嫁于蔡,而夫有恶疾,其母将改嫁之。女曰「夫不幸,乃妾之不幸也,奈何去之?适人之道,壹与之醮,终身不改。不幸遇恶疾,不改其意。且夫采采芣苢之草,虽其臭恶,犹始于捋采之,终于怀撷之,浸以益亲,况于夫妇之道乎!彼无大故,又不遣妾,何以得去?」终不听其母,乃作《芣苢》之诗。君子曰「宋女之意甚贞而壹也。」《蔡人之妻传》
  《毛诗》凡《周南》皆以为后妃之所致,已为无理。《辨命论》「冉耕歌其芣苢」,皆以芣苢为臭草,而以为「宜子」,何其谬乎!详《毛诗伪证》。
  黎庄夫人者,卫侯之女,黎庄公之夫人也。既往而不同欲,所务者异,未尝得见,甚不得意。其傅母闵夫人贤,公反不纳,怜其失意,又恐其已见遣而不以时去,谓夫人曰:「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今不得意,胡不去乎?」乃作诗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夫人曰「妇人之道,壹而已矣,彼虽不吾以,吾何可以离于妇道乎!」乃作诗曰「微君之故,胡为乎中路?」终执贞壹,不违妇道,以俟君命。君子故序之以编《诗》。《黎庄夫人传》
  按:此诗一问一答,即后世联句之祖。伪《毛》以为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不知黎侯正是思归不得,如有可归,岂待群臣之劝邪!可谓无稽之言。「泥中,卫邑」,亦响壁虚造也。
  夫人者,息君之夫人也。楚伐息,破之,虏其君,使守门,将妻其夫人而纳之于宫。楚王出游,夫人遂出见息君,谓之曰「人生要一死而已,何至自苦!妾无须臾而忘君也,终不以身更贰醮。生离于地上,岂如死归于地下哉!」乃作诗曰:「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息君止之,夫人不听,遂自杀,息君亦自杀,同日俱死。楚王贤其夫人守节有义,乃以诸侯之礼合而葬之。君子谓夫人说于行善,故序之于《诗》。夫义动君子,利动小人,息君夫人不为利动矣。《诗》云「德音莫违,及尔同死。」此之谓也。《息君夫人传》
  此是息《诗》而序之《王风》者,王得统诸国,故息系之也。歆事二君,于义当为《春秋》所诛绝,故凡于名节之事,务湮灭之、排挤之,如讥孔父、仇牧,贬宋恭姬之类皆是。息夫人尤以烈显,故其《左传》深文诬之,以为一妇人而事二夫,可谓悍然不顾而敢于与孔子为难者矣。伪《左》盛行,息夫人遂为千古口实,后世「桃花夫人」之庙,渎媟嫚神,问诸淫昏之鬼,谁使然乎?真令人拔剑发指也!谓《大车》为刺周大夫,亦望文生义。详《左氏伪证》《毛诗伪证》中。
  君子谓怀嬴善处夫妇之间。《晋圉怀嬴传》
  此《传》子政入之节义中,亦不言其有后事。然则《左氏》所言「怀嬴与焉」,「辰嬴嬖于二君」,亦与抑息夫人同意。
  宣姜者,齐侯之女,卫宣公之夫人也。初,宣公夫人夷姜生伋子,以为太子。又娶于齐曰宣姜,生寿及朔。《卫宣公姜传》
  《左传》以为「卫宣公烝于夷姜」,又云「为伋取于齐而美,公取之」,与此《传》及《史记卫世家》不合。诬宣公为烝,又与诬怀嬴淫同。古人名节皆颠倒于歆手,后世以为实事,若非今日其伪发露,古人之诬竟无日申矣。详《左氏伪证》中。
  公使大夫宗妇用币见大夫,夏甫不忌曰。《鲁庄哀姜传》
  《左传》「夏甫不忌」作「御孙」。
  以上《列女传》。

  是以《诗》正《关睢》而《春秋》褒伯姬也。《杂事》第一
  《关睢》、伯姬之义并见前。
  哀公曰「然则五帝有师乎?」子夏曰「有。臣闻黄帝学乎大真,颛顼学乎绿图,帝喾学乎赤松子,尧学乎尹寿,舜学乎务成。」《杂事》第五
  五帝与《大戴礼》《史记》同,西汉以前无不如是,无以黄帝为皇而添入少昊者也。辨见《史记经说足证伪经考》中。
  子臧让千乘之国,可谓贤矣,故《春秋》贤而褒其后。《节士》第七
  此《公羊》说也,子政习《谷梁》而用之,不得以「安其所习」相诬矣。左氏于「公孙会自鄸出奔宋」条下无传,欲没「《春秋》贤让国」与「善善从长」之义也。
  许悼公疾疟,饮药,毒而死。太子止自责,不尝药,不立其位,与弟纬专哭泣,啜餰粥,嗌不容粒,痛已之不尝药,未逾年而死,故《春秋》义之。《节士》第七
  《左氏》曰「饮太子止之药卒,太子奔晋。」则止之狱成矣。欲没《春秋》恶恶从短之义也。详《左氏伪证》中。
  卫宣公之子,伋也,寿也,朔也。伋,前母子也;寿与朔,后母子也。寿之母与朔谋,欲杀太子伋而立寿也,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沈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二子乘舟》之诗是也。其诗曰「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于是寿闵其兄之且见害,作忧思之诗,《黍离》之诗是也。其诗曰「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节士》第七
  按:韩《诗》以《黍离》为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太平御览》人百一十《百谷》六、《羽族》十三引义虽不同,而其事正与此绝类。故《说苑奉使篇》《韩诗外传》八并引魏太子击好《黍离》事,盖于父子间借以为讽,古义相传,大略同也。至《毛诗》列于《王风》韩以为尹吉甫之《诗》,则《毛》编之《王风》或本韩旧欤而以为悯宗周,乃大谬矣。以《二子乘舟》为伋、寿死后国人追悯之诗,亦不实。详见《毛诗伪证》。
  鲁宣公者,鲁文公之弟也。文公薨,文公之子子赤立为鲁侯,宣公杀子赤而夺之国,立为鲁侯。公子肹者,宣公之同母弟也,宣公杀子赤而肹非之。宣公与之禄,则曰:「我足矣,何以兄之食为哉!」织履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其仁恩厚矣,其守节也固矣。故《春秋》美而贵之。《节士》第七
  《左氏》宣十七年传云「冬,公弟叔肹卒,公母弟也。凡太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称弟,皆母弟也。」仅释一「弟」字,而于此事若不知者,欲没《公羊》「兴灭继绝」之义也。《春秋》最重礼让节义之士,故孔父、仇牧、荀息、蔡季、叔武、子臧、叔术、季札、叔肹皆详录之。两汉《公》《谷》之学盛行,故上有伏节死义之臣,下多砥行立名之士,风俗淳厚,职此之由。《左氏》一出,于此等高节,大则加以讥弹,小则没其情实,而所录者乃唯是争夺相杀之事,奖借逆篡之谋,于是二千年之人心变坏极矣。子政《节士》一篇,斤斤言之,丧心子亦何以见若翁于地下乎!
  仇牧闻君死,趋而至,遇万于门,携剑而叱之。万臂击仇牧而杀之,齿着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趋君之难,顾不旋踵。《义勇》第八
  《左氏》于仇牧不下一褒语,而挤之与宋督并列,恶其不事二君也。《杜注》:「宋督不书宋,不以告。」犹欲假「赴告必书」之例以蔽曶大义,尤令人愤绝
  崔杼弑庄公,令士大夫盟者皆脱剑而入,言不疾、指不至盟者死,所杀十人。次及晏子,晏子奉桮血仰天叹曰「恶乎!崔子将为无道,杀其君!」盟者皆视之。崔杼谓晏子曰「子与我,我与子分国;子不吾与,吾将杀子。直兵将推之,曲兵将钩之,唯子图之!」晏子曰「婴闻回以利而背其君者,非仁也;劫以刃而失其志者,非勇也。」《诗》云「恺悌君子,求福不回。」婴可谓不回矣。直兵推之,曲兵钩之,婴不之回也。崔子舍之。晏子趋出,授绥而垂。其仆将驰,晏子拊其手曰「虎豹在山林,其命在庖厨。驰不益生,缓不益死。」按之成节,然后去之。《诗》云:「彼己之子,舍命不渝。」晏子之谓也。《义勇》第八
  《左传》叙晏子事,与此文有勇怯之别矣。故由《左氏》而言之,则晏子一懦夫也,荀息一佥人也。孔父因妻得祸,无形色之义也;仇牧至门遇害,无叱万之事也。赞赵盾之越竟乃免,托于孔子之言,谓篡逆之可末减也。实许止之行弑,欲因《春秋》之书葬,谓乱贼亦有时而不诛绝也。贬宋共姬,为其由礼也;诬息夫人,为其守节也。是皆明目张胆与孔子为难,欲使万世之名节扫地以尽,以文其贰君之罪也。
  其后三年,文公遂再会诸侯以朝天子。天子锡之弓矢矩鬯,以为方伯,《晋文公之命》是也。《权谋》第九
  按:此与《史记晋世家》合,《书序》以为平王锡文侯者,妄也。详见《书序辨伪》中。
  四狱三涂。《权谋》第九
  此与《左氏》昭三年传同,盖《国语》原文尚无五狱之谬说。
  古者诸侯百里。《善谋》第十
  此与今文诸传记合,无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之谬说也。
  以上《新序》。

  周公践天子之位,布德施惠,远而逾明。《君道》
  周公践天子之位,皆歆杜撰以媚莽者,不足信。《史记鲁世家》《列子杨朱篇》皆有窜乱,辨见《古文尚书伪证》。歆本佞人,其自作传,诬为「以左氏难向,向不能非间」,盖无父也甚矣。改易父书以申己说,乃其常事耳。
  汤问伊尹曰「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知之有道乎?」《君道》
  此皆今学家言,非《周官》六卿之制也。
  孔子曰「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文王以王季为父,以太任为母,以太姒为妃,以武王、周公为子,以泰颠、闳夭为臣,其本美矣。武王正其身以正其国,正其国以正天下,伐无道,刑有罪,一动而天下正,其事正矣。春致其时,万物皆及生;君致其道,万人皆及治,周公戴己而天下顺之,其成至矣。」《君道》
  《春秋》为明义之书,非「断烂朝报」也。「春王正月」之义,二传备矣,未有若伪《左》之无理者。详见《左传伪证》。
  三公者,所以参五事也;九卿者,所以参三公也;大夫者,所以参九卿也;列士者,所以参大夫也;故参而有参,是谓事宗。《臣术》
  辨见前。
  周召公年十九,见正而冠,冠则可以为方伯、诸侯矣。《建本》
  卿大夫无冠礼,天下无生而贵者。辨见《古文礼伪证》。
  今隐公贪利而身自渔济上,而行《八佾》。《贵德》
  按「八」字当为「六」字,《公羊传》「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左传》以「六佾」为合礼,伪说之妄也。
  以宋殇公不知孔父之贤乎?安知孔父死,己必死,趋而救之?趋而救之者,是知其贤也。《尊贤》
  《左氏》欲掩孔父之义,故云「孔父为司马,十年十一战。」又云「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百般舞文,恶孔父之为君子而已。以贤为不贤,倒乱天常,疑惑后世,且诬孔子自贬其正直之祖父。无怪公孙禄请诛以慰天下也。
  《春秋》之辞有相反者四:既曰「大夫无遂事,不得擅生事」矣,又曰「出竟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既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矣,又曰「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者,何也?曰:此四者各止其科,不转移也。「不得擅生事」者,谓平生常经也;「专之可」者,谓救危除患也;「进退在大夫」,谓将帅用兵也;「徐行而不反」者,谓出使道闻君亲之丧也。公子结擅生事,《春秋》不非,以为救庄公危也;公子遂擅生事,《春秋》讥之,以为僖公无危事也。故君有危而不专救,是不忠也;君无危而擅生事,是不臣也。《传》曰:「《诗》无通故,《易》无通占,《春秋》无通义。」此之谓也。《奉使》
  此文本《春秋繁露精华篇》,盖《公羊》家说。《左氏》唯不知此义,故于宋之盟,贬叔孙豹为违命也。夫《春秋》之义赜矣,曲学阿世之刘歆乌足以知之?
  文侯曰「子之君何业?」仓唐曰「业《诗》。」文侯曰「于《诗》何好?」仓唐曰「好《晨风》《黍离》。」文侯自读《晨风》,曰:「鸩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文侯曰「子之君以我忘之乎?」仓唐曰「不敢,时思耳。」文侯复读《黍离》,曰「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文侯曰「子之君怨乎?」仓唐曰「不敢,时思耳。」《奉使》
  《黍离》非悯宗周《诗》,辨见前。
  夫子行说七十诸侯无定处,意欲使天下之民各得其所,而道不行,退而修《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人事浃,王道备,精和圣制,上通于天而麟至。《至公》
  孔子改制应天之谊大矣,歆欲抑以断烂朝服,盖唯恐《春秋》之道不灭也,其不着此说也固宜。
  八荒之内有四海,四海之内有九州岛,天子处中州而制八方耳。两河间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河西曰雍州,汉南曰荆州,江南曰扬州,济南间曰兖州,济东曰徐州,燕曰函州,齐曰青州。《辨物》
  古只有九州岛,其言十二州者伪说也。辨见《汉书王莽传》。
  五岳者,何谓也?泰山,东岳也;霍山,南岳也;华山,西岳也;常山,北岳也;嵩高山,中岳也。《辨物》
  古经传皆言四岳,其言五岳者,伪说或窜入也。别详《周官伪证》中,此亦其窜入者。
  大旱则雩祭而请雨。《辨物》
  《公羊传》「雩,旱祭也。」今文家说皆同。《左传》「龙见而雩。」伪礼也。
  《春秋》用正天下之位,征阴阳之失,直责逆者不避其难,是亦《春秋》之不畏强御也。故劫严社而不为惊灵,出天王而不为不尊上,辞蒯瞆之命而不为不听其父,绝文姜之属而不为不爱其母。其义之尽邪,其义之尽邪!《辨物》
  此《春秋》非常异义,所谓不可着之竹帛者也。汉大儒唯董仲舒、刘子政深知之。伪《左》摭拾皮毛,颠倒师说,芟夷大义如草木焉,而以云「义深于君父」,不亦妄乎!
  夏,公如齐逆女,何以书?亲迎,礼也。《修文》
  《左氏》此经无传。《左氏》以为「卿为君逆,礼也。」
  《春秋》曰「正月,公狩于郎。」《传》曰「春曰搜,夏曰苗,秋曰狝,冬曰狩。」苗者奈何?曰:苗者,毛也,取之不围泽,不揜群,取禽不麛卵,不杀孕重者。春搜者,不杀小麛及孕重者,冬狩皆取之。百姓皆出,不失其驰,不抵禽,不诡遇,逐不出防,此苗、狝、搜、狩之义也。故苗、狝、搜、狩之礼,简其戎事也。故苗者,毛取之;搜者,搜索之;狩者,守留之。夏不田何也?曰:天地阴阳盛长之时,猛兽不攫,鸷鸟不抟,蝮虿不螫。鸟、兽、虫、蛇且知应天,而况人乎哉!《修文》
  此篇明言「夏不田」,又再释名义皆不释「狝」字,则本为三田可知矣。作伪者以《左传》之说羼入之,而不能弥缝其隙,盖心劳日拙矣。观此可信向书有为歆窜乱者
  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修文》
  三田之制,《公羊传》兼采两义,盖皆古说也,详见《左传伪证》中。
  以上《说苑》。
  按:向、歆同校书。古文,向在前不见,歆在后乃见之,其伪固不待辨矣。难者曰:向习《鲁诗》《谷梁》,汉人引经最重家法,则《毛诗》《左传》,向不引者,乃其家法之不同,非其耳目之未及也。释之曰:向本通学,无家法之可言,故向习《鲁诗》而引《韩诗外传》者甚多,习《谷梁》而引《公羊》者亦甚多,如《新序节士篇》「子臧」一条即《公羊》之义,《义勇篇》「仇牧」一条即《公羊》之文。如向果以《毛诗》《左传》为背家法故不引用,则《韩诗》《谷梁》独非背家法而引用者何邪?向《鲁诗》《谷梁》之外兼引《韩诗》《公羊》,而不及《毛诗》《左传》,则《毛》《左》为向时未有,断断矣。且向书时引《左传》,其文同而义异者,如《新序义勇篇》「晏子」事、《列女传》四「伯姬」事之类。其同一事而文有小同异者,尤不可胜数。是向并非不见《左氏》,而与歆乖异如此,盖向所采为《国语》旧文,非歆改窜之《左传》,情事最为明确。而二千年无人细心剖析者,盖伪书之难辨久矣。

  

  附:重刻伪经考后序
  人无教则为禽兽,故宜有教。孔子之教不远人以为道,故不可离。既为人身矣,莫宜于孔子之教。孔子之教何在?在六经。内之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外之修身以至家国天下,从于鬼神山川草木咸得其所。故学者莫不宜为经学。
  虽然,今之谈经者,浩浩若溟海,茫茫如沙漠,迷乱如八阵图,乖迕无所从,障塞无所入,愈行而去愈远。故青年授简、白首穷经而未之能通,良有以也。于是弱者中废,疑者徙居,悍者反攻。至于今也,并二千年教主之孔子而攻之,何有于所作之经?即未攻孔子,而政府布令于学官,已废读经,何有于经说盖孔教衰,人道废,固由政俗致之。
  方今四海棣通,百国宝书并出,新学有精深以利用前民,多中国所无而为学者所必从事者。后生学子,分功并骛,既寡暇日,若又责以讲汗牛充栋、浩如烟海、乖迕错乱、迷如沙漠之经学,有以知其不能也。加以经生宿儒日就凋谢,传授无自,向若兴叹,虽有好学者不得其门而入。则厌倦乘之,终归于废尽经学而已。经学废尽,则孔教毁、人道亡,吾滋惧焉!
  夫推经学所以迷乱乖迕之由,盖出于刘歆伪为古学以乱真经之故。以刘歆伪经写以古文,遂目真经为今文。自汉季来,经学遂有今文、古文之异。今文者,西汉世立于学官,若《诗》则齐、鲁、韩,《书》则欧阳、大小夏侯,《礼》则《仪礼》、大小《戴记》,《易》则施、孟、粱丘,《春秋》则《公羊》《谷梁》,与夫齐、鲁《论》。凡此皆孔子之真经,七十子后学之口说传授。今虽有窜乱,然大较至可信据者也。古文者,毛氏《诗》,孔氏《书》,费氏《易》,《周礼》与《左氏春秋》,与其它名古文者及与古文证合者,皆刘歆所伪撰而窜改者也。郑康成不辨今古之真伪,和合今古,杂糅真伪,号为经学之集成,实则伪古行而今文废。于是孔子之微言绝、大义乖,大同太平之道闇塞而不明。孔经虽未全亡,然变乱丧失亦已甚矣!故宋人求之经,已有疑之,乃舍弃经而求之传,得《论语》《孟子》。至朱子,选最粹之《大学》《中庸》,合为四书,祧六经而代之,以教天下,垂范几千年。虽多今文传说,然实同于一隅割据偏安,迥非大一统之旧观矣。及国朝高谈汉学,祖述许、郑,则不过扬伪古文之残灰而已。于今文之真经说乃多疑难,岂非所谓「盗憎主人」耶?暨道、咸后,今学萌芽,然与伪经并行尊信,未能别白真伪、决定是非,令学者舍伪从真而知所从事也。
  吾向亦受古文经说。然自刘申受、魏默深、龚定庵以来,疑攻刘歆之作伪多矣,吾蓄疑于心久矣。吾居西樵山之北银塘之乡,读书澹如之楼,卧七桧之下,碧阴茂对,藤床偃息,藏书连屋,拾取《史记》,聊以遮目,非以考古也。偶得河间献王传、鲁共王传读之,乃无「得古文经」事,大惊疑。乃取《汉书》河间献王、鲁共王《传》,对校《史记》读之,又取《史记》《汉书》两儒林传对读之,则《汉书》详言古文事,与《史记》大反,乃益大惊大疑。又取《太史公自序》读之,子长自称天下郡国群书皆写副集于太史公,太史公仍世父子纂其业。乃翻金匮石室之藏,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则子长于中秘之书、郡国人间之藏,盖无所不见;其生又当河间献王、鲁共王之后,有献书开壁事,更无所不知;子长对此孔经大事,更无所不纪。然而《史记》无之,则为刘歆之伪窜无疑也。加以师丹大怒,公孙禄、范升严劾,龚胜称病,诸博士严拒,乃知古文之全为伪,騞然以解矣。于是以《史记》为主,遍考《汉书》而辨之;以今文为主,遍考古文而辨之;遍考周、秦、西汉群书,无不合者。虽间有窜乱,或儒家以外杂史有之,则刘歆采撷之所自出也。于是涣然冰释,怡然理顺,万理千条,纵横皆合矣。
  吾忧天下学者穷经之人迷途而苦难也,乃先撰《伪经考》,粗发其大端,俾学者明辨之,舍古文而从今文,辨伪经而得真经。夫今文经说甚少,同条而不乱、一致而无歧。学者通之,至易至简,读三数月可通经,数岁可通群今文经,通不过十余种,所谓用力少而蓄德多,孔子之微言大义昭然发蒙矣。视向之为经学者,遍读正续《皇清经解》《经义考》《通志堂经解》《经苑》及《四库全书提要》经部诸书,凡万千种,其倍于今文经说以千百计,穷年不能毕其业、皓首不能言其故,迷乱支离、乖迕不可究诘,较其所得,岂不远哉?
  今世亦有好学深思之士,谈今古之辩,或闇有相合者,惜其一面尊今文而攻古文,一面尊信伪《周官》以为皇帝王霸之运,矛盾自陷,界畛自乱。其它所在多有,脉络不清,条理不晰,其为半明半昧之识,与前儒杂糅今古者无异。何以明真教而导后士?或者不察,听其所言,则观其尊伪《周礼》一事,而知其道不相谋,翩其反而也。
  当《伪经考》初出时,海内风行,上海及各直省翻印五版。徐研甫编修仁铸督湖南学,以之试士。时湘士莫不诵读,或携入场屋,又有以分赠英、美、日本书藏,吾亦以之进呈睿览矣。然笃守许、郑之徒则怒而相攻,甚至朝野哗然。时吾尚以诸生试场屋,侍郎汪鸣銮,于典粤试者授以《伪经考》,令其途中熟读,遇持是说者则黜勿中,而吾持说不改。张文襄请吾勿攻古文,愿养弟子以万锺,辨达旦。吾谓置总督于古今经学中,不能比太仓之一粟,吾岂能以大教真经所系易之也。于是御史褚成博草疏,交给事中余联沅劾于朝,请焚《伪经考》,革举人,且禁吾讲学。比于太史公之诛华士,孔子之诛少正卯。章下粤督李瀚章查办。李文忠公、翁文恭公及故人黄绍基仲弢、文廷式道希两学士、沈郎中曾植子培,与夫曾编修广钧重伯,多为余缓颊,乃仅得免,然犹烧版。已而戊戌难作,伪旨特毁此书版;及庚子,将立溥儁,废德宗,又再奉伪旨毁此书版。于是此书绝迹于天下盖二十年矣。
  丁巳,复辟既败,幽居于美森院。悼经学之堕地,忧伪古之乱真,虑后学之迷难,乃搜访原本,重刻是书而叙其本末。夫古今一书之成,寡有忤朝意、历三焚者。凡物所遇至险难,其所发亦至久。呜呼,今何时耶,其可援此例耶?然苟孔教犹存,圣经具在,则吾此考必为后士信据,必不能灭。
  孔子二千四百六十八年丁巳十月,康有为序于京师美使馆之美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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