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少年犯

  《三字经》一开篇就讲“人之初,性本善”,儒家认为,人的善恶源于后天的学习和影响,是一种积极入世的人生观:西方的(圣经》讲原罪,即人性本恶,基督认为人要通过后天的向善而赎罪;佛家讲因果,认为人现世的善恶优劣源于前世的果报,而人要努力向善是为了下世的种因;·(易经》讲天地人的统一,人要效法于天,人的善恶优劣受天道的支配,故才有“天命”之说。

  “天命”之理不仅是说“人命”受制于“天”,而且还有“天道”创造了人的含义,至于“天道”是如何造人的,其中的因果还不是我们人类的智慧能企及的,是否最后又归于佛家的因果之说,不得而知。我们这里只能通过了解人命运的原理,来深切体会(易经》的“天命”思想的深意.

  有一些人一生下来,就注定是要吃官司坐牢的,只是因为他出生的时间中带有这些凶的讯息,而不是因为别的。

  记得那是1988年,有个姓王的妇女找夏老师来给她年仅十五岁的小/l子算命,他儿子的生日是:1974年农历三月廿五日丑时,排出的八字是:甲寅、戊辰、戊子、癸丑,六岁行运.

  夏老师思考一会这个八字,就说:“你这个儿子出官司了,马上就会有牢狱之灾,是不是已经出事了?”

  是啊,昨天晚上被公安抓了,我们也不知他犯了什么事,想让你看一看,事情大不大?能不能过去?“

  “依我看他犯的事够大了,即使过了今年过不了17岁,非有牢狱不可。”夏老师回答道。

  “我就是担心这个,你看他是犯了什么事,要坐多少年?”

  “具体是什么事不好看,但我知道他是结伙作案,看他的命相牢狱时间很长,大约要坐二十年,可能是团伙抢劫杀人案,你最好还是去公安那里问一问。”夏老师答道。

  她儿子犯了这么大的事,作为家长却一点也不知,这父母是怎么当的?我没好气地跟她说:“孩子你倒管没管呀,怎么犯这么大案也不知道?”

  只见那母亲伤心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可没少管,没用呀,这孩子一早就不上学了,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混,他老子不知为这事打了他多少回,有一回还动用了钳子,打得叫人心里发怵,但一点作用也没有,反使他变本加厉,几天不回家。我们做家长的哪个不想好呀,刚才你老师也算到了,都是命,只要这次国家饶他不死,能在牢里好好改造,我们也不指望他个啥了,出来能好好做人就行了。”说着,眼泪涑涑直流。

  到了第二天,这妇人又来了,说她去公安问过了,夏老师算的没错,是团伙抢劫杀人案,他不算主犯,再加上年岁小,不会有死罪。因为性质恶劣,据讲他又直接参与了杀人,也不会轻。还未移交法院,可能过几个月才能判.

  这位王女士一直与我们保持联系,后来得知法院因这孩子年龄小,一直未判,到两年后,周岁满16岁时才判刑,虚岁正是17岁,当时判了20年,正合夏老师算的情况.要不是因为年龄小,按其罪行,早就给毙了。

  2001年,王女士的儿子从监狱里出来了,据说他在那里改造得好,提前释放。此时夏老师早已去世,要不我就可以问问他,为何没坐满二十年,只坐了十年多就出来了?

  也许人为的努力还是起着一定作用,尤其当一个盹’b念转善时,他的恶因将随之被化解。我理解,“天命”就是一种佛说的“业力”,而心念与修为又是一种“力”,这两种力都有正负,力向相同可以叠加,力向相反可以消减。只有用心匡正你的所为,才有可能改变你的“天命”,可惜,世人卸命者甚少,知佛而笃行者又少之甚矣! :

  乾造:甲 戊 戊 癸 大运;07己17庚27辛

     寅 辰 子 丑    巳 午 未

  邢解: 此造七杀为忌,行己巳大运,戊土日元见巳火之禄与寅七杀相穿,故而坐牢。戊合时干癸水财,所以贪财,局中比劫多,大运行己巳劫财运,故为众人合伙做案。十七岁正是庚午年,庚甲冲、子午冲之应。

  段解:寅巳之穿,即表示他本人要与法律对抗,是他犯罪的原因。巳运中不应己巳年出事,而在戊辰年出事,其道理是什么?这个八字中杀星是很强的,虎视眈眈,只等比肩出现,戊辰年是正应流年,而庚午年是庚甲冲,引动杀星之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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