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所踐處也。《詩》曰:“町疃鹿場。”从田童聲。
踐者、𡳐也。獸足蹂地曰厹。其所蹂之處曰疃。本不專謂鹿。詩則言鹿而已。
豳風東山文。毛傳曰。町疃、鹿迹也。謂鹿迹所在也。楚辭九思。鹿蹊兮??。?與疃葢一字。疃亦作?。郡國志。廣陵郡東陽。劉昭云。縣多麋。引博物志十百爲羣。掘食艸根。其處成泥。名曰麋?。民人隨此?種稻。不耕而穫。其收百倍。今後漢書譌爲畯。埤雅引此又譌暖。然因埤雅可以校正也。
土短切。十四部。此音之轉也。古音葢在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