𧔨

𧔨在说文解字
【卷十三】【蟲部】  莫浮切

蟲食艸根者。从蟲,象其形。吏抵冒取民財則生。

[𧔨]或从敄。 臣鉉等按:虫部已有,莫交切[mau]。作螌蝥蟲。此重出。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蟲食艸𣒨者。
艸當作苗。小雅。去其螟螣。及其蟊賊。釋蟲。食苗𣒨、蟊。毛傳。食𣒨曰蟊。螟𧎢已見虫部。𧎢是介屬。螟𧎢是𧝹屬。
从蟲。弔象形。
謂上體象此蟲繚繞於苗榦之形。與䖵部蠿蟊字从䖵矛聲不同也。今人則盡叚蟊爲之矣。莫浮切。三部。
吏抵冒取民財則生。
抵當作牴。觸也。冒者、冡而前也。吏不卹其民。彊禦而取民財、則生此。抵冒亦見董仲舒傳。冒古音茂。以㬪韵爲訓。
𧔨或从敄。
敄聲也。此則與虫部螌蝥同字。
古文𧔨。从虫。从牟。
牟聲。竹、邑相張君碑。蛑賊不起。凡漢人言侵牟皆蛑之叚借。

宋代 徐鉉 徐鍇 注釋

徐鍇曰:“唯此一字象蟲形,不从矛,書者多誤。”

【上一字】蟲    【下一字】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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