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器也。从酋,廾以奉之。《周禮》六尊: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太尊、山尊,以待祭祀賓客之禮。
尊或从寸。
凡酒必實於尊以待酌者。鄭注禮曰。置酒曰尊。凡酌酒者必資於尊。故引申以爲尊卑字。猶貴賤本謂貨物而引申之也。自專用爲尊卑字、而別製罇樽爲酒尊字矣。
卄者、竦手也。奉者、承也。設尊者必竦手以承之。祖昆切。十三部。
見周禮司尊彝職。犧作獻。鄭司農云。獻讀爲犧。犧尊、飾以翡翠。象尊、以象鳳皇。或曰以象骨飾尊。箸尊、箸略尊也。或曰箸尊箸地無足。壷者、以壷爲尊。春秋傳曰。尊以魯壷。大尊、大古之瓦尊。山尊、山罍也。按毛詩閟之犧尊、卽獻尊也。故許同大鄭作犧。以待祭祀、司尊彝詳之矣。大行人賓客之祼亦必用彝。饗禮食禮亦必用尊。故約之曰以待祭祀賓客之禮。
此與寺从寸意同。有法度者也。
臣鉉等曰:今俗以尊作尊卑之尊。别作罇。非是。【上一字】𧅽 【下一字】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