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別也。象獸指爪分別也。凡釆之屬皆从釆。讀若辨。
古文釆。
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迹。知文理之可相別異也。遂造書契。釆字取獸指爪分別之形。
蒲莧切。十四部。
惠氏棟云。尙書平章平秩、平字皆當作?。與古文平相似而誤。按此肊測不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