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置三司条例司

宋神宗时主持变法的专设机构。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置。掌制定新的财政经济政策,变革旧法,颁行新法,以通天下之利。初由参知政事王安石和知枢密院陈升之兼领,后易以韩绛。设检详文字等官。曾制定和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等法。次年五月并入中书,以司农寺领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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