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科场案发。

公元1858年 本年
顺天科场案发。

《清史稿•选举志三》:“咸丰八年戊午,顺天举人平龄朱、墨卷不符,物议沸腾,御史孟传金揭之。王大臣载垣等讯得正考官学士柏葰徇家人靳祥请,中同考编修浦安房罗鸿绎卷。比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例,柏葰、浦安弃市,余军、流、降、革至数十人。副考官左副都御史程庭桂子郎中炳采,坐接收关节伏法,庭桂遣戍。盖载垣、端华及会审尚书肃顺素恶科目,与柏葰有隙。因构兴大狱,拟柏葰极刑。论者谓靳祥已死,未为信谳也。然自嘉、道以来,公卿子弟视巍科为故物。斯狱起,北闱积习为之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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