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望之奏言,驳耿寿昌增海租及近籴计。

公元-54年 正月
萧望之奏言,驳耿寿昌增海租及近籴计。

按,事载《汉书•食货志》卷二十四上,《汉书•宣帝纪》卷八云:“(五凤)四年春正月……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赐爵关内侯。”与《食货志》所叙为同一事,当在此时;然《食货志》称此时之萧望之为“御史大夫”,当属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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