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十日,鸿胪寺卿黄爵滋奏《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疏》。

公元1838年 闰四月
初十日,鸿胪寺黄爵滋《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疏》

疏曰:“上白宫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岁漏银一千七八百万两。自十一年至十四年,岁漏银二千余万两。自十四年至今,渐漏至三千万两之多。此外福建、江、浙、山东、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两。以中国有用之财,填海外无穷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渐成病国之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臣不知伊于胡底!”“若再三数年间,银价愈贵,奏销如何能办?税课如何能清?设有不测之用,又如何能支?”“夫耗银之多,由于贩烟之盛;贩烟之盛,由于食烟之众。无吸食者自无兴贩,则外夷之烟自不来矣。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卷八、《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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