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鼐编《古文辞类纂》七十五卷成书。

公元1779年 七月
姚鼐古文辞类纂七十五卷成书

《古文辞类纂序目》:“鼐少闻古文法于伯父薑坞先生及同乡刘耕南先生,少究其义,未之深学也。其后游宦数十年,益不得暇,独以幼所闻者置之胸臆而已。乾隆四十年,以疾请归,伯父前卒,不得见矣。刘先生年八十,犹喜欢谈说,见则必论古文。后又二年,余来扬州,少年或从问古文法。夫文无所谓古今也,惟其当而已。得其当,则六经至于今日,其为道也一。知其所以当,则于古虽远,而于今取法,如衣食之不可释;不知其所以当,而敝弃于时,则存一家之言,以资来者,容有俟焉。于是以所闻习者,编次论说,为古文辞类纂。其类十三,曰:论辨类,序跋类,奏议类,书说类,赠序类,诏令类,传状类,碑志类,杂记类,箴铭类,颂赞类,辞赋类,哀祭类。一类内而为用不同者,别之为上下编云。”“凡文之体类十三,而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则精者亦胡以寓焉?学者之于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终则御其精者而遗其粗者。文士之效法古人,莫善于退之,尽变古人之形貌,虽有摹拟,不可得而寻其迹也。其他虽工于学古,而迹不能忘,扬子云、柳子厚,于斯盖尤甚焉,以其形貌之过于似古人也。而遽摈之,谓不足与于文章之事,则过矣。然遂谓非学者之一病,则不可也。乾隆四十四年秋七月,桐城姚鼐纂集序目。”(古文辞类纂卷首)此后姚鼐又随时修订是书,至晚年方定稿。初以钞本流传,嘉庆末年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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